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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202303-00010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3-30  发布时间: 2023-03-30 17:31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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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州市埇桥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医疗保障局发表时间:2023-03-30 17:31 责任编辑: 医疗保障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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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州市埇桥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号提案的答复

区发展改革委:

    我单位对从刚委员提出的“关于推深做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建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推进长三角区域医保一体化发展,旨在深入实施区域医保协调发展战略,探索区域医保一体化发展的制度体系和路径模式,使我区参保群众在一体化发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真正实现“群众看病不用怕,关键做到一体化”。

一、埇桥区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已实现全国异地就医 “一站式”服务和“一单制”结算

2020年开始,我区进一步加快融入长三角医保一体化发展大局的步伐,推动长三角地区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工作,通过宿州市统一医保结算系统与省平台对接,根据“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的原则,自2020年10月起,桥区参保人员备案后可直接在包含长三角地区的全国各地市异地就医就诊 “联网通办”,给他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满意度。桥区医保目前已实现异地就医备案、医保信息查询等服务事项网上实时办理。积极简化长三角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参保人员赴长三角地区就诊就医前,只要通过“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或者拨打0557-3920021、39063937(职工),3707121、3709121(居民)等电话备案即可实现实时结算,实现“零跑腿”“不见面”。建立异地就医基金池,在长三角地区全面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和“一单制”结算。

二、埇桥区定点医疗机构已纳入长三角医保一体化结算体系

桥区定点医疗机构(包含各乡镇卫生院)已于2021年12月份实现长三角(包含徐州)医保一体化结算体系全覆盖,目前,全国各地市参保人员均可在我区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就医直接结算。

三、便民利民,实行倾斜性医疗报销举措

城乡居民医保合并以来,全面推行市级统筹政策,在省外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居民,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因我区北部多个乡镇毗邻江苏省徐州市,本着参保患者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对在徐州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患者出台倾斜政策,起付线最高不超过6000元。

一系列扎实举措,有效解决了参保群众在异地就医结算中的“急难愁盼”问题。下一步,桥区医保局将继续提高广大参保群众对异地就医待遇政策的知晓率和认可度,切实做好异地直接结算工作,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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