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401-00004 | 信息分类: | 公开制度 |
---|---|---|---|
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03 | 发布时间: | 2024-01-03 16:08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区医疗保障局政策解读制度 | ||
审核人: | 初审:赵孜慧     复审:贾闵波    终审: 缪玉萍 |
为确保公开信息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政策解读制度:
第一条 明确解读范围 以我局出台的重要政策及文件,以及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均要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闻媒体等载体进行科学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的重要政策和改革措施。
第二条 规范解读程序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重要政策由起草单位负责解读。解读方案一经局领导审定,起草单位要抓紧编写解读材料,按时发布。
第三条 创新解读形式 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形式包括负责同志撰稿解读,鼓励各股室、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第四条 建立解读队伍 各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在做好自行解读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培养政策解读的专业人员,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第五条 健全解读机制 各股室、各中心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要根据要求,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展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