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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202401-00006  信息分类: 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1-12  发布时间: 2024-01-12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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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区医保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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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医保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3年)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医疗保障局发表时间:2024-01-12 09:19 责任编辑: 医疗保障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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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医保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3年)

1、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问题协调服务

说明: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问题协调服务为宿州市医疗保障局职能,我局无此职能。

2、重点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标准公布

一、办理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30号

2.《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民政局 财政局 卫健委 税务局 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工程实施办法》(宿医保秘【2022】11号)

二、 承办机构

    埇桥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三、 服务对象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

四、 申请条件

救助对象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或按规定转诊异地就医(急诊、抢救除外)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按规定给予救助。

五、 申报材料

在定点医疗就医享受“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

六、 服务流程

1.申请: 在系统中标识为救助对象的,可直接享受待遇,无需申请。

2.受理: 在系统中标识为救助对象的,符合条件的直接受理。

3.审查: 在系统中标识为救助对象的,符合条件的直接审查。

4.审批: 在系统中标识为救助对象的,符合条件的直接审批。

5.办结: 出院时享受“一单制结算”。

七、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即时

2.承诺时限:即时。

八、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方式

0557-3700387。

3.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登记

办事指南

1单位参保登记

   一、事项名称

单位参保登记

    二、受理单位

埇桥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宿州市桥区政务服务中心(义乌商贸城展3馆2楼)A2区医保窗口 0557-3622258;

2.网上办理: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 等线上办理。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可现场申请、医疗保障自助查询终端申请、网上申请;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

3.审核通过,打印相关信息;审核未通过,告知原因,如材料不合要求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六、申报材料

1.携带参保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法人有效身份证件

    2.《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自助机查询、网络查询;

2.查询电话:0557-3622258。

    九、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557-3909212

   十、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2职工参保登记

    一、事项名称

职工参保登记

    二、受理单位

埇桥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宿州市桥区政务服务中心(义乌商贸城展3馆2楼)A2区医保窗口 0557-3622258;

2.网上办理:安徽医保公共服务网、安徽政务服务网、等线上办理。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可现场申请、医疗保障自助查询终端申请、网上申请;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

3.审核通过,打印相关信息;审核未通过,告知原因,如材料不合要求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六、申报材料

1.在职职工: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含增加、中断、终止、恢复、在职转退休)(加盖单位公项)②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灵活就业人员:①有效身份证件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七、办理时限

在职职工不超过5个工作日;灵活就业人员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自助机查询、网络查询;

2.查询电话:0557-3622258。

九、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557-3909212

十、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3.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二、受理单位

埇桥区城乡居民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包括(1)具有本地户籍的城乡居民;(2)非本地户籍,持有本地居住证且在本地以外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3)各类在校学生;(4其他特殊人群

    四、办理渠道

1. 现场办理:乡镇、街道代收代办点;

2. 网上办理: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办理登记缴费。

    五、办理流程

1. 请人到乡镇、街道代收代办现场申请,或网上申请;

2. 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

3. 审核通过,打印相关信息;审核未通过,告知原因,如材料不合要求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六、申报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自助机查询、网络查询;

2.查询电话:0557-3700177。

    九、监督电话

   0557-3705066

    十、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4.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信息变更办事指南

1)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一、事项名称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二、受理单位

埇桥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宿州市桥区政务服务中心(义乌商贸城展3馆2楼)A2区医保窗口 0557-3622258;

2.网上办理:安徽医保公共服务网安徽政务服务网等线上办理。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可现场申请、医疗保障自助查询终端申请、网上申请;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

3.审核通过,打印相关信息;审核未通过,告知原因,如材料不合要求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六、申报材料

1.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等关键信息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自助机查询、网络查询;

2.查询电话:0557-3622258。

    九、监督电话

    0557—3909212

    十、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2)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一、事项名称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二、受理单位

埇桥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宿州市桥区政务服务中心(义乌商贸城展3馆2楼)A2区医保窗口 0557-3622258;

2.网上办理:安徽医保公共服务网、安徽政务服务网等线上办理。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可现场申请、医疗保障自助查询终端申请、网上申请;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

3.审核通过,打印相关信息;审核未通过,告知原因,如材料不合要求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六、申报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单位参保人员关键信息变更加盖单位公章);

2.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3.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自助机查询、网络查询;

2.查询电话:0557-3622258。

    九、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557-3909212

    十、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3)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二、受理单位

埇桥区城乡居民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宿州市桥区政务服务中心(义乌商贸城展3馆2楼)A2区医保窗口;

2.网上办理: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线上办理。

    五、办理流程

1.请人到城乡居民经办机构医保服务窗口现场申请,或网上申请;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

3.审核通过,打印相关信息;审核未通过,告知原因,如材料不合要求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六、申报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

3.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自助机查询、网络查询;

2.查询电话:0557-3700177。

    九、监督电话

    0557-3705066

    十、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6、出具医疗保险信息证明

  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出具医疗保险信息证明

二、受理单位

埇桥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参保单位或个人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宿州市桥区政务服务中心(义乌商贸城展3馆2楼)A2区医保窗口 0557-3622258;

2.网上办理:安徽医保公共服务网、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安徽政务服务网线上办理。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可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医保经办机构出具医疗保险信息证明。

    六、申报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自助机查询、网络查询;

2.查询电话:0557-3622258。

    九、监督电话

    0557—3909212

    十、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7、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服务

办事指南

    二、受理单位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服务

    三、服务对象

    本统筹区内参保职工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宿州市桥区政务服务中心(义乌商贸城展3馆2楼)A2区医保窗口 0557-3622258;

    2.网上办理:安徽医保公共服务网、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 等线上办理。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备齐相关资料至服务窗口办理;

    2.医保经办机构接收材料并按要求对材料进行审查、核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需补正材料;

    3.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按规定审批;

    4.根据审核结果,办理转移接续服务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参保凭证》(含电子《参保凭证》);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自助机查询、网络查询;

2.查询电话:0557-3622258。

    九、监督电话

    0557-3909212

    十、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8.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管理备案

    一、事项名称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管理备案

    二、受理单位

统筹区内具有备案转诊权的机构

    三、服务对象

参保人员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统筹区内具有转诊权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

2.自助办理:个人要求转诊的,可拨打转诊服务电话:0557-3906937、0557-3920021、0557-3707121、0557-3709121、0557-3705056登记备案;

3.网上办理: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线上办理

五、办理流程

符合办理条件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申办,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后,审核通过的将申请人异地就医信息备案上传并通知参保人员,审核未通过的告知原因。

1.申请人提供申报材料;

2.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3.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将申请人异地就医信息备案上传。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自助机查询、网络查询;

2.查询电话:0557-3920021、0557-3707121、0557-3709121

    九、监督电话

   0557-3924300、0557-3705066

十、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9.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殊(慢性)病种鉴定管理

一、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二、受理单位

    埇桥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或委托的定点医疗机构

三、服务对象

    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通过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医保服务窗口、参保地乡镇(社区)医保办窗口、医保服务站或委托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反馈。

五、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参保地乡镇(社区)医保办窗口、医保服务站或委托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2.受理  医保经办机构或委托的定点医疗机构接收并初审材料,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通过原因,审核通过的推送至业务审核;

    3.审核  抽取医务专家采取集中审核方式,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病历材料,予以认定。医保经办机构对认定情况进行有效监管;

    4.办结  审核不通过的填写不通过原因,审核通过的保存登记信息表,将审核结果通过医保部门官网、现场公示等方式反馈至申请人,申请人可自行在网上、窗口查询审核结果。

六、受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申请表(《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管理规程(试行)》(宿医保秘〔2020〕77号)附表);

    3.二级(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全套住院病历和检查资料。

七、办理时限

    常见慢性病不超过20个工作日、特殊慢性病即时办理。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网络查询;

2.查询电话0557-3920021、0557-3705061。

    九、监督电话

    0557-3924300、0557-3705066。

十、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10.医药机构申报定点协议管理

一、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二、受理单位

埇桥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机构

四、办理渠道

通过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反馈。

五、办理流程

1.受理材料医保经办机构接收医疗机构递交的申请材料;

2.审核材料医保经办机构对医疗机构申报材料和信息进行审核;

3.现场评估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专家对本行政区内申请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综合评估;

4.公示评估结果评估结果通过政府或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

六、办理材料

1.申请书:主要包括医疗机构简介、前6个月业务收支情况和门诊、住院诊疗服务情况,医疗服务能力说明等;

2.申请表(《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宿医保秘【2019】36号)附表);

3.提供以下证照原件及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中医诊所备案证》;(2)营利性医疗机构另需提供《营业执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另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4.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材料,与开发商签订的服务协议;

5.科室设置一览表;

6.大型医疗设备清单、收费标准及有关证书复印件,药品经营品种价格清单;

7.卫生技术人员名册、在执业地任职以来工资单、执业凭证记录和与所在单位劳务协议,及其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医疗机构土地使用证明(提供房产证或3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

9.所有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10.医疗机构医保服务承诺书。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从集中评审之日计算)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网络查询;

2.查询电话:0557-3966556、3920021

    九、监督电话

    0557-3705066、3924300

十、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11、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

一、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二、受理单位

埇桥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宿州市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义乌商贸城展3馆2楼)A2区医保窗口 0557-3920021;

2.网上办理: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 等线上办理。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可现场申请或网上申请;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不予受理告知原因;

3.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将初审结果发给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提交反馈意见,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协议和医疗事实形成审核意见,进行复审后形成审核结果,并对审核后的定点医疗机构按月进行结算,医保经办机构负责人对定点医疗机构已结算的医疗费用进行核准;

4.拨付,医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对已核准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拨付结算款。

六、办理材料

根据定点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的协议执行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网络查询;

2.查询电话:0557-3920021。

九、监督电话

0557-3924300

十、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12、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一、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二、受理单位

    桥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宿州市桥区政务服务中心(义乌商贸城展3馆2楼)A2区医保窗口。

   五、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到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提交材料,发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费用手工(零星)报销申请;

    2.受理  医保经办机构接收并初审材料,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通过原因,审核通过的推送至业务审核;

3.审核  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医院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诊断证明,进行初审和复核;

4.拨付  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结束,将材料转交至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人员再次核对票据信息后支付医疗费用至个人社保卡(或指定银行账户);

    5.办结  医疗费用拨付后,相关材料由财务人员进行存档。

    六、受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

4.出院记录(住院治疗记录资料)。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网络查询;

2.查询电话:0557-3920021、0557-3705062。

    九、监督电话

    0557-3924300、0557-3705066。

十、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13、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清退

一、事项名称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清退

二、受理单位

桥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参保人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出国定居、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统筹范围外、死亡或各种原因终止、放弃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可以申请办理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宿州市桥区政务服务中心(义乌商贸城展3馆2楼)A2区医保窗口 0557-3920021;

2.网上办理: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 等线上办理。

五、办理流程

1.参保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银行借记卡(非本人办理需提供代办说明)现场或网上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

3.符合规定的,办理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手续。

六、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非本人办理需提供代办说明(因死亡支取的提供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账户信息,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息的应提供个人承诺书;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提供主动放弃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说明)。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自助机查询、网络查询;

2.查询电话:0557-3920021。

    九、监督电话

    0557-3924300

十、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14、医疗救助资金给付

一、办理依据

1.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5〕65号)。

2. 《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实施办法之城乡医疗救助》(安徽省民生工程)。

3.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民政局 财政局 卫健委 税务局 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宿州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宿医保发[2021]5号

二、 承办机构

    埇桥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三、 服务对象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

四、 申请条件

救助对象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或按规定转诊异地就医(急诊、抢救除外)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按规定给予救助。

五、 申报材料

在定点医疗就医享受“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

六、 服务流程

1.申请: 在系统中标识为救助对象的,可直接享受待遇,无需申请。

2.受理: 在系统中标识为救助对象的,符合条件的直接受理。

3.办结: 出院时享受“一单制结算”。

七、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即时

2.承诺时限:即时。

八、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咨询方式

0557-3700387。

15、参保单位(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办事指南

1.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一、事项名称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二、受理单位

埇桥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宿州市桥区政务服务中心(义乌商贸城展3馆2楼)A2区医保窗口 0557-3622258;

2.网上办理:安徽医保公共服务网、安徽政务服务网等线上办理。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可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

3.告知查询结果,打印提供相关信息。

六、办理材料

现场查询:单位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介绍信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2.查询电话:0557-3622258。

    九、监督电话

    0557-3909212

十、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2.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一、事项名称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二、受理单位

埇桥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城镇参保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大中小学学生、城乡居民

四、办理渠道

1.现场办理:宿州市桥区政务服务中心(义乌商贸城展3馆2楼)A2区医保窗口 0557-3622258、0557-3700177;

2.自助办理:医疗保障自助查询终端;

3.网上办理:安徽医保公共服务网、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安徽政务服务网、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办理。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可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

3.告知查询结果,打印提供相关信息。

六、办理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自助机查询、网络查询;

2.查询电话:0557-3700177 0557-3622258。

九、监督电话

0557-3705066、3909212

十、评价渠道

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器)、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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