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908-00001 | 信息分类: | 部门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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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公告,财政、金融、审计、统计 | 发布机构: | 区委党校 |
成文日期: | 2019-08-23 | 发布时间: | 2019-08-23 14:56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宿州市埇桥区党校2018年部门决算 | ||
审核人: | 初审:苗超     复审:邱婷    终审: 潘永 |
宿州市埇桥区委党校2018年部门决算
2019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宿州市埇桥区委党校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宿州市埇桥区委党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埇桥区委党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宿州市埇桥区委党校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宿州市埇桥区委党校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根据市委、区委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有计划地轮训和培训科级党政领导干部、中青年干部、理论宣传骨干。
(二)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提高公务员素质和能力为核心,以公仆意识、现代管理、依法行政为重点,做好全区公务员的培训工作。
(三)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对重大现实问题开展专题研究,为教学和社会实践服务。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埇桥区委党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为单位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增减。
纳入宿州市埇桥区委党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为:宿州市埇桥区党校本级。
第二部分 宿州市埇桥区委党校2018年部门决算表
宿州市埇桥区党校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7张表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埇桥区委党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524.09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526.26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59.78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增多;二是因政策性调整,干部培训班次相对往年有所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524.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7.49万元,占91%;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6.60万元,占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52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0.5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77.49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471.79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1.07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增多;二是政策性调整,干部培训班次相对往年有所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7.49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1%。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1.07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增多;二是政策性调整,干部培训班次相对往年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1.7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1%。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6.77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增多;二是政策性调整,干部培训班次相对往年有所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0.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41万元,占3.73%;教育(类)支出351.54万元,占67.5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48万元,占8.7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7.63万元,占3.39%;农林水(类)支出4.8万元,占0.92%;住房保障(类)支出32.94万元,占6.33%。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47.03万元,支出决算为52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一是退休人员增多;二是政策性调整;三是培训班减少多个班次。其中:基本支出520.5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实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4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2016年度绩效考核奖励。
2.教育支出(类)进修与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年初预算为616.76万元,支出决算为35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退休人员增多;二是政策性调整,培训班减少多个班次。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4.39万元,支出决算为4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89万元,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退休人员增多。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89万元,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退休人员增多。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52万元,支出决算为1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缴费基数增加。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单位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6.64万元,支出决算为2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退休人员增多。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1.47万元,支出决算为1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7.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4.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宿州市埇桥区委党校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宿州市埇桥区党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18万元,比2017年减少58.5万元,下降38.8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干部培训班次数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宿州市埇桥区党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宿州市埇桥区党校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宿州市埇桥区党校无预算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联系方式:宿州市埇桥区委党校政务公开 邮箱:yqqwd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