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711/202006-00110 | 信息分类: | 生态环境保护督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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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 埇桥区目录数据中转 |
成文日期: | 2020-06-18 | 发布时间: | 2020-06-18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多举措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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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埇桥区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部署要求,以更加坚定的政治自觉,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多举措扎实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一是压实责任抓整改。印发《埇桥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覆盖包保方案》,建立埇桥区环保工作网格化包保清单,将区级划分为二级网格,将乡镇、街道、园区划分为40个三级网格,将村、社区划分为363个四级网格。每一网格都明确网格长及其具体职责,确保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分解到位、压力传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见行见效抓整改。紧紧围绕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以及“举一反三”自查发现问题,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实事求是、科学、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提出整改方案,对于可以立即整改的问题即查即改,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整治,对于不能马上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三是督查调度抓整改。区环保大督查办公室采取专项督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及时全面准确掌握整改工作动态,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进行点对点的核实、走访。对整改即将到期的问题,盯紧抓牢,督促牵头单位按照时间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整改。对生态环保突出问题整改不及时的,制发工作通报,督促限时整改。区环保委根据工作情况适时召开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调度会。
四是严肃问责抓整改。对在履行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和监管“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落实不得力的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追责,以“铁腕”的监督管理确保生态环境问题有效治理。2019年以来,共调查处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域案件22件,问责41人次。
2019年共交办反馈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突出生态环境问题694件,已完成整改681件,完成率98.1%,剩余13件持续整改中。城东污水厂问题、入河排污口整治、沱河关咀水质问题、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等一批重点、难点整改问题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