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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108/202006-00005  信息分类: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内容分类: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0-06-18  发布时间: 2020-06-18 10:32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质量安全行政处罚】关于对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处罚的决定
人: 初审:伯虎     复审:汪飞    终审: 何姗

【质量安全行政处罚】关于对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处罚的决定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表时间:2020-06-18 10:32 责任编辑: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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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行政处罚】关于对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处罚的决定

违法行为: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在宿州经济开发区金泰二路与金江五路交叉口西南的东部标准化厂房9号-18号厂房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对13-14楼之间的连廊模板工程的预留洞口采取相应的防坠落安全措施。该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处以捌万元(¥8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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