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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108/202006-00007  信息分类: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内容分类: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0-06-18  发布时间: 2020-06-18 10:38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质量安全行政处罚】关于对江苏天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罚的决定
人: 初审:伯虎     复审:汪飞    终审: 何姗

【质量安全行政处罚】关于对江苏天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罚的决定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表时间:2020-06-18 10:38 责任编辑: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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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行政处罚】关于对江苏天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罚的决定

违法行为:江苏天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在宿州市埇桥区汇源大道东侧的宿州国建院子项目施工过程中未按照规定采取安全施工措施,现场存在以下问题:1、施工现场使用液压自升式爬架,未按安装方案要求设置附墙支座和连墙措施;2、现场部分落地架基础不符合要求,架体悬空;3、现场各临边、洞口安全防护不到位;4、未做到“三区”严格分离。该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江苏天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处以伍万元(¥5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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