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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658/202012-00009  信息分类: 河(湖)长制
 内容分类: 其他,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埇桥区目录数据中转
 成文日期: 2020-12-31  发布时间: 2020-12-31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埇桥区举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会签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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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举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会签仪式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发表时间:2020-12-31 10:13 责任编辑: 埇桥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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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举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会签仪式

    为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和河(湖)长办统筹谋划、协调监督等职能作用,强化河湖水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服务埇桥河湖生态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12月29日下午,埇桥区检察院与区河长办公室举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会签仪式。

 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是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决策部署,建立依法治河新模式,持续改善水环境的重要举措。埇桥区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不断密切与河长办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河长办统筹协调作用,切实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依法打击破坏河湖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研究解决河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各级河(湖)长和有关责任单位履职尽责,形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的工作合力。

下一步,埇桥区检察院将与水利部门在联席会议和联动执法机制、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机制、证据收集和协作配合机制、日常联络和普法宣传机制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守护好埇桥“碧水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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