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658/202012-00009 | 信息分类: | 河(湖)长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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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埇桥区目录数据中转 |
成文日期: | 2020-12-31 | 发布时间: | 2020-12-31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举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会签仪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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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和河(湖)长办统筹谋划、协调监督等职能作用,强化河湖水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服务埇桥河湖生态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12月29日下午,埇桥区检察院与区河长办公室举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会签仪式。
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是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决策部署,建立依法治河新模式,持续改善水环境的重要举措。埇桥区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不断密切与河长办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河长办统筹协调作用,切实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依法打击破坏河湖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研究解决河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各级河(湖)长和有关责任单位履职尽责,形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的工作合力。
下一步,埇桥区检察院将与水利部门在联席会议和联动执法机制、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机制、证据收集和协作配合机制、日常联络和普法宣传机制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守护好埇桥“碧水清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