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247/202207-00009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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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通知,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大泽乡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7-09 | 发布时间: | 2022-07-09 17:40 |
文号: | 大泽乡政〔2022〕2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大泽乡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程志     复审:赵家祥    终审: 葛佳 | ||
政策咨询机关: | 暂无 | 政策咨询电话: | 暂无 |
各行政村、镇直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大泽乡镇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泽乡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9日
为进一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根据《埇桥区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方案》(埇农环组字﹝2022﹞7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大泽乡镇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和村庄清洁提升为主攻方向,科学规划、广泛动员、整合资源、强化措施,加快补齐突出短板,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在全镇14个村全面开展。
三、工作重点
各村要在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村庄清洁行动等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基础上,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庭院屋内拓展,重点围绕“整治农户庭院、改善个人卫生”开展:
(一)整治农户庭院,实现“四净两规范”。即:农户院内是否干净(地面干净、无乱堆乱放等)、室内(居室、厨房、仓房等)是否干净(地面干净、摆放整齐等)、厕所是否干净(无臭味、厕具清洁等)、房前屋后是否平整干净(无乱堆乱放等);生产生活用具摆放是否规范(堆放整齐、地面整洁等)、畜禽养殖管理是否规范(无人畜合居、畜禽圈养、地面无粪污等)。
(二)改善个人卫生习惯,实现农村居民“四勤两参与”。即:农民是否勤洗澡、是否勤换衣,是否勤打扫、是否勤收拾;农民群众是否积极参与村民自治、是否积极参与环境整治。
同时,要持续深入开展以“五清一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夏季战役”,组织农村户厕问题排查整改“回头看”,加快排查整治黑臭水体,及时清理转运农村生活垃圾等。
四、组织领导
为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大泽乡镇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魏连峰
第一副组长:李元利
副 组 长:张赛、付前进、王猛、毕文书、朱海洋、沈倩倩、张蕊、葛佳、叶凡、张婷、边光、王清、陈晓华、于志海、王童、尹成军、盛超、冯东
成 员:李涛、徐德宏、刘成、丁孝飞、顾勇、唐书斌、肖庆林、张问博、程兰兰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一、工作推进组:掌握各村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各村环境整治工作中进行指导,对各村开展整治工作相关资料进行汇总、统计,对整治结果进行验收、督查、督办。
组 长:叶 凡
成 员:尹成军、盛超、丁孝飞、顾勇、王根胜、杨雪飞
二、动员宣传组:动员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和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红黑榜等活动,促进思想观念的转变。
组 长:沈倩倩、葛佳
成 员:王童、刘成、徐德宏、唐书斌、张晨、张问博、程兰兰
三、督查监管组: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及时汇总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形成督查通报。
组 长:毕文书
副组长:叶 凡
成 员:王登强、韩永、黄清林
五、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22年6月开始,到2022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对于少数突出问题,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6月至2022年7月20日)。全镇严格落实网格化包保制度,按照“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要求,以行政村为单位,以自然村(组)为单元,进村入组,逐户排查,填写入户调查登记表,形成排查问题清单。坚持“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严禁走过场,虚假排查、数字排查,确保此次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9月20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制定“一户一案”和“问题、目标、责任、时间”整改清单,建立“镇、村、帮扶干部”包保服务机制,9月20日前基本完成问题整改。有小问题的要立行立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建立长效帮扶措施、动态清零,确保整改问题改到位、不反弹。
(三)验收销号阶段(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底)。全镇在完成整改的基础上,由村级初验、镇级复核,符合要求后申请区级验收销号。
(四)巩固提高阶段(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底)。全镇在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基础上,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长效管护机制,不断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六、工作职责
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人居环境整治改善工作
各村:村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在本村内实行村、组包保责任制,组建工作专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针对农户庭院屋内问题和村庄环境问题在全村内进行逐户排查,认真填写入户调查登记表,建立排查整改台账、对照整改销号,要在每月18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附件3、4、5)上报镇工作推进组。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普及环境卫生和健康知识,积极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等活动。
镇组织办:负责发挥农村党组织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动员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
镇宣传办:继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组织开展文明户评选、志愿服务等活动,引导群众改变不良习惯,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规范畜禽养殖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置和公户厕日常管护。
城建所:负责督促市场化运营公司加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维护建成区经营秩序。
环保站:负责黑臭水体排查治理,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镇乡村振兴办:帮助村级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行动,组织帮扶联系人深入脱贫户、监测对象家中,引导改善户内人居环境。
交管站:负责全镇道路及两侧职责范围内环境卫生。
镇妇联:负责动员全镇妇女积极参与环境整治,组织美丽庭院示范户、“最美家庭”评选,贡献巾帼力量。
民政所:负责指导各村将村庄环境、农户庭院和个人卫生等纳入村规民约,并督促抓好落实。
镇团委:负责组织动员青年积极参与环境整治,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等活动,激励青少年带动家人、邻里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附件:1.入户调查登记表
2.专项整治改善行动问题整改情况统计表
3.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
4.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汇总表
附件1
入户调查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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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 村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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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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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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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改厕 |
是囗否囗 |
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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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重点内容 |
调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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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家庭成员个人卫生状况 |
好囗较好囗较差囗差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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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院内是否干净 |
是囗 |
否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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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室内(居室、厨房、仓房等)是否干净 |
是囗 |
否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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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厕所是否干净 |
是囗 |
否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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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房前屋后是否干净 |
是囗 |
否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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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生产生活用具摆放是否规范 |
是囗 |
否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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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畜禽养殖管理是否规范 |
是囗 |
否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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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该户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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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此表在行政村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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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调查人签字: 入户调查时间:
附件2
埇桥区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问题整改情况统计表
(盖章)村总户数:
序号 |
行政村(居) |
户主姓名 |
存在的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包保责任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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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村干部(签字): 村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 填报日期:
注:1.此表各镇汇总一式两份,一份镇政府留存备查、一份报区人居办;
2.备注栏填写该户是否改厕。
附件3
埇桥区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排查整治汇总表
单位:户、处、个
序号 |
地区 |
排查行政村(涉农居委会)数量 |
农户庭院屋内问题 |
村庄环境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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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净”方面问题 |
“两规范”方面问题 |
“回头看”户厕不能使用 |
黑臭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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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随处堆放清理不及时 |
日常清扫保洁不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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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总户数 |
已完成总整改户数 |
院内干净 |
室内干净 |
厕所干净 |
房前屋后干净 |
生产生活用具摆放规范 |
畜禽养殖管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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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问题 |
已完成整改 |
排查问题 |
已完成整改 |
排查问题 |
已完成整改 |
排查问题 |
已完成整改 |
排查问题 |
已完成整改 |
排查问题 |
已完成整改 |
排查问题 |
已完成整改 |
排查问题 |
已完成整改 |
排查问题 |
已完成整改 |
排查问题 |
已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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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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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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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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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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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每月18日前将此表与开展情况总结一并报送; 2.表格数据均填报行动开展以后的累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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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地区 |
入户宣传庭院整治(户) |
入户宣传改善卫生习惯(户) |
制定村规民约行政村数(个) |
评选“美丽庭院”等(户) |
评选“文明户”(户) |
推广积分制行政村数(个) |
制定“三级干部包保服务”的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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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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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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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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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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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推广积分制、开展“美丽庭院”、“文明户”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按照实际填报。如无,可不填写; 2.表格数据均填报行动开展以后的累计数; 3.每月18日前将此表与开展情况总结一并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