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2247/202209-00010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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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农业、林业、水利,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大泽乡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10-28 | 发布时间: | 2022-10-28 09:28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大泽乡镇人大主席张赛解读《大泽乡镇关于做好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程志     复审:赵家祥    终审: 边光 |
一、政策制定背景
为切实做好我镇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工作, 根据畜牧局秋冬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确保我镇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二、工作目标
根据农业部《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规定,切实做到一畜一证一耳标。免疫档案要齐全,做到五个百分之百,即实施强制免疫率100%,免疫抗体合格率100%,免疫证发放到户100%,二维码耳标带挂率100%,免疫台账建档率100%。
三、主要内容
各村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动物防疫24字方针,按照省、市、县防控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强化各项防控措施,狠抓落实。要组织动物防疫人员对所有存栏畜、禽开展强制免疫;对于集中免疫不宜注苗及新补栏畜禽要及时补免,彻底消除免疫死角死面,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犬),畜(禽、犬)不漏针,针不漏苗”,确保强制免疫率、抗体合格率、免疫建档率、免疫证发放率、牲畜二维码耳标带挂率达到5个100%。
四、下一步工作考虑
各行政村要加强对规模养殖场、养殖重点村等重点地区进行疫情监测,一旦发现疫情,及时上报镇防指办,由镇防指办按规定程序上报确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漏报、瞒报和迟报,同时要配各镇防指采取隔离、封锁、消毒等综合防治措施确保疫情不存留、不蔓延。各村动物防疫员要与镇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同时要按照时间安排进行注苗。各村要组织精干力量配合防疫注苗工作,镇政府对全镇动物秋冬季防工作将进行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严格督查,对先进的行政村通报表扬,对因防疫不力,造成疫情发生,疫情扩散的,严格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