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191906/202310-00041 | 信息分类: | 其他解读 |
|---|---|---|---|
| 内容分类: | 其他,商贸、海关、旅游,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
| 成文日期: | 2023-01-02 | 发布时间: | 2023-01-02 14:43 |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中长期规划解读】《埇桥区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 ||
| 审核人: | 初审:于杰     复审:年峰艳    终审: 王霖 | ||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关于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文旅资源发〔2018〕98号)等系列文件均提出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培育乡村旅游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打造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美丽休闲乡村。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规范我区乡村旅游发展,区文旅局组织编制了《埇桥区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乡村旅游综合带动作用,制定本行动计划。
三、起草过程
区文旅局于2022年6月正式启动《埇桥区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起草工作;2022年7月形成《规划》(初稿)并邀请相关单位和旅游企业召开座谈会;2022年8月上报市文旅局审定文件;2022年10月9日,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挂网征求意见;2022年12月13日,形成成果稿,印发《埇桥区乡村旅游发展规划(2022-2024年)》。
四、工作目标
探索形成乡村旅游转型发展,建成“行在画中,宿在林中、食在田中、暖在心中”的高品质乡村旅游目的地。
五、规划亮点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乡村旅游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乡村旅游提质升级。
坚持融合发展。实施“乡村旅游新业态+”融合战略,以“壮链、延链、补链”为路径,形成全要素乡村旅游融合区。
坚持品牌引领。实施乡村旅游品牌创建提升工程,培育一批乡村旅游主题景区。
六、保障措施
统筹利用旅游专项资金、涉农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各类资金,加大对乡村旅游相关项目和设施的支持力度。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方式,积极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等方式,有效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用于乡村旅游发展。探索乡村旅游“公司+合作社+农户”运营模式,鼓励有条件的乡村集体、乡村能人设立乡村旅游合作社,推动规范化、公司化、市场化运作。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做好规划宣贯工作,突出宣传《规划》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引导形成《规划》实施的各方合力。二是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研究制订具体落实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规划实施,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三是加大乡村旅游品牌建设,打造“最干净旅游乡村”。四是深入落实乡村旅游“421”行动,推进“主题村”打造、“风景道”建设、“后备箱”富民、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双微”提升等工程。六是打造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乡村旅游集聚区。
解读机关: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方式:0557-302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