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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2247/202404-00018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内容分类: 通知,公安、安全生产、司法,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大泽乡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4-26  发布时间: 2024-04-26 08:59
号: 7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印发《大泽乡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开窗破网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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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泽乡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开窗破网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大泽乡镇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4-04-26 08:59 责任编辑: 大泽乡镇人民政府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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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泽乡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开窗破网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大泽乡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开窗

破网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大泽乡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开窗破网行动方案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泽乡镇人民政府

                        2024426

 

 

 

 

 

 

 

 

大泽乡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开窗破网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根据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和区消安委要求,制定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开窗破网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树牢底线思维,结合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利用两年时间,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坚决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坚决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最大限度提升场所消防安全条件,压降火灾亡人风险,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重点

(一)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志、立牌。加强消防车通道的规划、建设;督促指导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附件3);清理消防车通道上设置的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清理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

(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禁止占用、堵塞、封闭。清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敞开式外连廊堆放的可燃杂物、电动自行车等;整治防火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未保持完好有效。

(三)拆防护网摘广告牌。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的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铁栅栏、铁丝网、金属护栏等障碍物;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的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

三、任务措施

(一)组织单位自查。全面发动单位场所紧盯风险隐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畅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围绕整治重点,检查发现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主动划线、主动清理、主动拆除,彻底清理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堆放的可燃杂物,并纳入单位防火检查重点内容,各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至少开展1次检查。2024年底前,完成自查工作。

(二)组织全面排查。组织镇直各单位、村“两委”干部、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开展集中排查,逐月统计三项整治重点工作完成进度,项目式、清单化推进,确保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排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改正的,要及时进行制止、劝阻;对于问题严重的,要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建立隐患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加强动态跟踪,逐项督促整改。持续开展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督促社会单位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隐患问题。对于各村组和无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村委会要成立管理机构,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

(三)强化警示教育。各村要通过广播、横幅等方式,广泛宣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重要意义,普及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管理常识。要组织基层力量上门做好群众工作,讲清利害关系和法律责任,开展代入式、情景式警示教育,推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要广泛发动村民群众举报身边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对隐患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督促落实整治责任措施。

(四)深化防消联勤。镇派出所要加强消防监督检查与灭火救援准备工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联勤联动,组织定期会商研判,及时通报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情况以及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隐患,协调社会单位配合做好熟悉演练。结合日常熟悉演练同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测试室内消火栓和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突出隐患问题,及时向大队报告移交。

(五)严格执法整治。采取集中检查形式,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等方式,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整治,督促坚决整改到位。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特别是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以及违规设置防盗窗、铁栅栏、铁丝网的,要依法实施警告。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依规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多次违法停车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反复违规设置防盗窗、铁栅栏、铁丝网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四、责任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镇政府负责辖区内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隐患问题排查及督促整改工作;依法对相关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严格对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规划内容审查。

城建所负责依法查处因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备案而导致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的违法行为。

镇派出所负责依法牵头组织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且拒不整改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强制清除或者拆除工作。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隐患问题排查及督促整改工作;依法对相关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进行立案并跟踪督办。

镇交管站负责加强道路停车管理,对占用道路停车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拖离;利用违停自动抓拍系统,向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车主发出警示提醒。

中心校、民政所、卫生院、文广站等相关站所负责组织本行业、本系统单位的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志立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清理和拆网摘牌等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部署推进阶段(2024年4月)。结合实际,以镇政府名义印发实施方案,召开专题部署会,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12月)。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按照整改难易程度,分类制定年度计划,科学确定整治目标,逐年推进整治攻坚,建立工作台账(附件1)。按要求组织派出所、网格员等各方力量参加业务培训,推动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努力消除一大批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问题(附件2)。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至2025年12月底)。坚持边检查、边整治、边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进行梳理研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每月调度推进工作进度。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与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统筹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推动解决影响消防“生命通道”的深层次突出问题。坚持宣传教育与隐患整治、监管执法一体化推进,实现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扎实开展整治。镇派出所、城建所等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对整改完毕的单位场所要开展“回头看”,纳入日常安全检查重要内容,严防问题隐患反弹。

(三)严格督导问效。对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坚决予以通报批评。对于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不力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各村、镇直各单位从2024年5月份起,每月20日前报送附件1的目录页(附件1的现场拆除、清理对比图由镇安委办存档备查)、《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

 

    

 

 

 

 

 

 

 

 

 

 

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台账

 

 


 

序号

检查时间

 

单位名称

 

 

地址

 

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面积(㎡)

清理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处)

清理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

(处)

清理占用、堵

塞消防车通道 (处)

拆除人员

1

2024.XX.XX

 

XX XX XX XX XX

 

 

XX

XX

 

2

 

 

 

 

 

 

 

 

3

 

 

 

 

 

 

 

 

4

 

 

 

 

 

 

 

 

5

 

 

 

 

 

 

 

 

6

 

 

 

 

 

 

 

 

7

 

 

 

 

 

 

 

 

 

 

XXXX(单位/场所名称)现场拆除、清理对比图

 

单位(场所)方位照片

拆除、清理前照片

拆除、清理后照片

 

 

 

 

 

 

(每处一张)

 

 

(每处一张)

 

 

 

 

 

 

 

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XX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统计日期:2024

 

 

数量

 

 

 

项目

 

 

 

 

排查社会

单位(家)

 

整治占用、

堵塞、封闭

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 (处)

清理疏散通

道、安全出

口等公共区

域违规停放

电动车(辆)

拆除人员密集

场所门窗设置

影响逃生和灭

火救援的铁栅

栏、铁丝网等

障碍物(处)

清理妨碍

消防车通

行的障碍

物(处)

推动施划消

防车通道标

线、标志,

设置警示牌

(个)

依法实

施警告

(人)

依法实施

罚款处罚

(家)

依法实施

行政拘留

(人)

依法纳入

消防安全

严重失信

行为(人)

依法追

究刑事

责任

(人)

 

当月

 

 

 

 

 

 

 

 

 

 

 

 

 

累计

 

 

 

 

 

 

 

 

 

 

 

 

填表人:                                     审核人:                             电话:


消防车通道的标识设置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的有关规定,对单位或者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沿途实行标志和标线标识管理。

在消防车通道路侧缘石立面和顶面应当施划黄色禁止停车标线;无缘石的道路应当在路面上施划禁止停车标线,标线为黄色单实线,距路面边缘30厘米,线宽15厘米;消防车通道沿途每隔20米距离在路面中央施划黄色方框线,在方框内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 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

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路面,按照消防车通道净宽施划禁停标线,标线为黄色网状实线,外边框线宽20厘米,内部网格线宽10厘米,内部网格线与外边框夹角45度,标线中央位置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 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同时在消防车通道两侧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道,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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