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65/202412-00020 | 信息分类: | 其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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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财政、金融、审计、统计,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23 | 发布时间: | 2024-12-23 09:36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文字解读】《埇桥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埇桥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的通知》文字解读 | ||
审核人: | 初审:高峰     复审:张淞    终审: 陈东 |
一、研究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管理,加快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的有机结合,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宿州市市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宿行管〔2016〕47号)内容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我局会同区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共同草拟《埇桥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以下简称《配置标准(试行)》)。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是全区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和审核资产配置计划和配置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和资产处置管理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我局在认真学习宿行管〔2016〕47号文件的基础上,起草了《埇桥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11月14日征求区直56家主管部门意见,均反馈无意见,形成《埇桥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送审稿)。11月22日,局综合股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1月28日,局党委会研究审议通过。2024年12月12日提请区政府同意印发。
四、工作目标
《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是全区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和审核资产配置计划和配置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和资产处置管理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五、主要内容
《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共七条,确定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的文本依据,配置资产的程序,配置标准包括资产品目、实物量标准、价格上限标准、使用年限标准和性能要求等内容。
六、创新举措
本标准是全区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和审核资产配置计划和配置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和资产处置管理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考虑
夯实工作基础,做好新出台的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相关文件的解释解读宣传等工作。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政策咨询和服务电话地址
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负责解读;
政策咨询联系人:杨青;
联系电话:0557-3312682;
联系地址:磬云北路汇金广场2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