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191965/202412-00022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咨询 |
|---|---|---|---|
| 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财政、金融、审计、统计,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4-12-23 | 发布时间: | 2024-12-23 09:42 |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文字解读】《埇桥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埇桥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字解读 | ||
| 审核人: | 初审:高峰     复审:张淞    终审: 陈东 | ||
一、研究背景和依据
为规范和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宿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宿财资〔2024〕7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使用管理办法》共七章,确定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的文本依据,管理权限,基础管理,资产使用方式,使用收入,监督检查,附则等七章五十二条内容。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我局在认真学习国务院令第738号、皖财资〔2024〕65号以及宿财资〔2024〕78号等文件的基础上,起草了《埇桥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11月14日征求区直56家主管部门意见,均反馈无意见,形成《埇桥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送审稿)。11月22日,局综合股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1月28日,局党委会研究审议通过。12月12日提请区政府同意后印发。
四、工作目标
《使用管理办法》旨在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管理,明确责任,规范流程,约束有力,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五、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七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共5条。主要明确了政策依据、适用范围以及资产使用方式、原则、管理要求等。
第二章管理权限,共6条。主要明确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审批权限,对科技成果的使用审批作了单独规定。
第三章基础管理,共5条。主要明确了资产信息卡、资产账簿核算、权属登记、盘点对账、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要求等。
第四章资产使用方式,分三节共24条。包括第一节资产自用(共6条),主要明确自用资产的主要用途、使用人和管理人的岗位责任、定期检查、运用政府公物仓等平台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要求等;第二节出租、出借(共8条),主要明确了出租、出借资产的条件、集体决策程序、审批权限、应提交材料、特殊情况资产出租、合同管理要求等;第三节对外投资(共10条),主要明确了行政单位、事业单位能否对外投资,对外投资的具体要求及禁止事项。
第五章使用收入,共3条。主要明确了收入内容、收入上缴、 科技成果使用收入要求等。
第六章监督检查,共3条。主要明确了资产使用不当行为、相关法律责任、违反规定的处理依据等。
第七章附则,共6条。主要对不适用情形、解释权、生效时间及废止文件等作出说明。
六、创新举措
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包括单位自用、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国有资产使用应当遵循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共享共用的原则。应当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管理,明确责任,规范流程,约束有力,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考虑
夯实工作基础,做好新出台的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相关文件的解释解读宣传等工作。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政策咨询和服务电话地址
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负责解读;
政策咨询联系人:杨青;
联系电话:0557-3312682;
联系地址:磬云北路汇金广场2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