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65/202412-00024 | 信息分类: | 其他解读 |
---|---|---|---|
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财政、金融、审计、统计,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23 | 发布时间: | 2024-12-23 09:47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文字解读】《埇桥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埇桥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字解读 | ||
审核人: | 初审:高峰     复审:张淞    终审: 陈东 |
一、研究背景和依据
为规范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宿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宿财资〔2024〕7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处置管理办法》共六章,确定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文本依据,处置权限和要求,处置方式和程序,处置收入,监督检查,附则等六章三十九条内容。《处置管理办法》旨在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我局在认真学习国务院令第738号、皖财资〔2024〕66号以及宿财资〔2024〕79号等文件的基础上,起草了《埇桥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11月14日征求区直56家主管部门意见,均反馈无意见,形成《埇桥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送审稿)。11月22日,局综合股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1月28日,局党委会研究审议通过。2024年12月12日提请区政府同意后印发。
四、工作目标
《处置管理办法》旨在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
五、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六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共6条。主要明确了政策依据、适用范围以及资产处置方式、原则、情形等。
第二章处置权限和要求,共6条。主要明确了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等审批权限,对科技成果的处置审批作了单独规定。
第三章处置方式和程序,共16条。主要明确了无偿划转、对外捐赠、转让、置换、报废、损失核销等处置方式的定义、办理程序及提交材料等。
第四章资产处置收入,共2条。主要明确了资产处置收入的定义、种类及相关管理要求。
第五章监督检查,共3条。主要明确了相关处罚条款等内容。
第六章附则,共6条。主要对不适用情形、涉密资产、解释权、生效时间及废止文件等作出说明。
六、创新举措
《处置管理办法》共六章,确定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文本依据,处置权限和要求,处置方式和程序,处置收入,监督检查,附则等内容。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考虑
夯实工作基础,做好新出台的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相关文件的解释解读宣传等工作。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政策咨询和服务电话地址
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负责解读;
政策咨询联系人:杨青;
联系电话:0557-3312682;
联系地址:磬云北路汇金广场2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