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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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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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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2.申请书,载明单位或者个人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3.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经营出版物发行业务审核审批登记表 必要 原件1份 按真实情况填写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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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必要 复印件1份 1 查看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必要 复印件1份 经营场所在使用合同有效期内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
申请人在安徽政务服务网上传并提交材料:
1)不属于许可范畴或本部门职权范围,不予受理;
2)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退回补正。
2.审查:
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查的,由职能科室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核查。
3.决定:
依法在承诺期限内做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4.办结
颁制作许可证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5.送达
申请人自愿选择领取方式,可自取可邮寄。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5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杨瑾/沈子琦/潘敬竹/刘本跃/吴艳 受理岗 按照政策和流程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受理。
审查 0.25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杨瑾/沈子琦/潘敬竹/刘本跃/吴艳 审查岗 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决定 0.25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杨瑾/沈子琦/潘敬竹/刘本跃/吴艳 决定岗 根据审查人提出的审查意见,在承诺期限内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
办结 0.25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杨瑾/沈子琦/潘敬竹/刘本跃/吴艳 办结岗 负责及时将办件结果传达至申请人,并对申请进行办结处理。
送达 0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沈子琦 送达岗 现场窗口送达或邮寄送达申请人。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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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根据相关规定,可以在网上进行销售,但需要在审批时增加网络销售。
根据相关规定,需要营业执照的原件,但在资源共享的情况下可以不需要。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可以是房产证或者经营所在地政府房产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是租赁合同。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7-2970326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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