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清单名称 |
对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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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基本编码 |
0008230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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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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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1302003191762F400082300300001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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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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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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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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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365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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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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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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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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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埇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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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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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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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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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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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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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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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对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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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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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
联办机构 |
无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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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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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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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
通办范围 |
全县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阶段性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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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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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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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 |
是
|
预约渠道 |
预约网址(http://sz.ahzwfw.gov.cn/ )、预约电话(0557-3045897)、预约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义乌商贸城展3馆2层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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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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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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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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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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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监督方式 |
0557-302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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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57-3045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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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审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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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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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六条第一款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对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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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清单名称 |
|
目录子项名称 |
无
|
事项类型 |
|
基本编码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
实施编码 |
11341302003191762F400082300300001
|
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网通办)
|
网上办理形式 |
无
|
到现场次数 |
0
次
|
法定办结时限 |
36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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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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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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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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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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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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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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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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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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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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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对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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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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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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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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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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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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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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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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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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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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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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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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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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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
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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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网址(http://sz.ahzwfw.gov.cn/ )、预约电话(0557-3045897)、预约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义乌商贸城展3馆2层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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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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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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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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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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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监督方式 |
|
咨询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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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审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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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
设定依据 |
|
展开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第一款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第十一条对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按规定提交表彰或奖励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表彰申请表 |
必要 |
原件1份
|
|
真实有效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
|
个人履历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
真实有效 |
示例样表
|
查看
|
1、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在皖事通办网上提交电子材料或者直接到窗口报送材料,经登记管理机关同意,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标准。
2、审查:窗口人员将申请人相关申请材料报送,根据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审查意见。窗口人员根据申请材料、审查意见和核查结论,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3、办结:根据申请材料,按照审批授权,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决定理由。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受理 |
0.5个工作日
|
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郑玉培 |
受理岗 |
按照政策和流程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受理。 |
无 |
审查 |
0.25个工作日
|
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郑玉培 |
审查岗 |
对申请材料依法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
无 |
办结 |
0.25个工作日
|
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郑玉培 |
办结岗 |
按照决定内容及时办结。 |
无 |
满意度:0% , 评分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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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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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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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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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次
非常不满意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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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人或者支持法人事项的,先进行登录个人或者法人账号,手机打开皖事通或电脑上安徽政务服务网者,在查询埇桥区卫健委,然后再搜索所要办理的事项名称,然后再看所需要上传的资料,按照材料要求进行上传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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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原则上没有时间限制,不设置指定时间,符合要求的即可提出申请。但在有特殊规定情况下会有限制时间,具体会提前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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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