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在线服务 > 办事指南

公司设立登记

在线预约 咨询 分享

基本要素

展开

受理条件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市场主体实行实名登记。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核验身份信息。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必要 原件1份 按示例表格填写。人员身份证件可提交身份证或者社保卡,使用纸质材料提交的,黏贴于申请书。市场主体实行实名登记。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核验身份信息。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
公司章程 必要 原件1份 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申请材料涉及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示例样表 查看
股东或发起人资格证件 必要 复印件1份 股东或者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或者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或者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或者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或者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外国投资者的,其主体资格文件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示例样表 查看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文件 必要 原件1份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职工代表签字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示例样表 查看
住所使用文件 必要 原件1份 提交《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告知承诺书》。符合属地住所负面清单。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
验资证明 非必要 原件1份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 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查看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非必要 复印件1份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提交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未规定有效期限,自批准之日起超过90日的,申请人应当报审批机关确认其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第一步,申请人向宿州市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市监综合窗口直接申请、邮寄或安徽政务服务网提交材料。符合登记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第二步,窗口负责人予以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登记;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准予登记,发放不予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窗口工作人员完成制照,并通知申请人来窗口领取营业执照或邮寄送达。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赵立美、许智莉 受理岗 按照政策和流程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受理。
办结 0.5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许智莉 办结岗 负责及时将办件结果传达至申请人,并对申请进行办结处理。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

  • 19866

    累计评价

  • 19866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

    满意

    占比  0.00%
  • 0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

    不满意

    占比  0.00%
  • 0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答: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答: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
答: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但是国有独资公司必须设监事会。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7-3022753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指南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