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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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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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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应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并获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许可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表》,并在每次转让(预售) 房地产时,依次填报表中规定栏目的内容。纳税人在首次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时,应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采集和房产税税源明细采集。 税源信息变更和税源信息注销同样适用该事项。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财产行为税税源明细表 必要 原件1份 填写内容真实详细准确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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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行为税明细 必要 复印件1份 按相关要求填报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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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租计征缴纳房产税纳税人不动产权属租赁协议资料 必要 复印件1份 按相关要求填报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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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
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
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
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办理
按照纳税人报送材料录入数据。根据信息系统的提示信息,提醒纳税人更正
纠错。
3.反馈
办理结束后,在文书表单上加盖印章,一份返还纳税人;电子税务局办理的,
将办理结果通过电子税务局反馈给纳税人。
4.归档
将资料进行归档。不得将纳税人的办理材料用于与政务服务无关的用途。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埇桥区税务局 崔敏 受理岗 按照政策和流程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受理。
办结 0.5个工作日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埇桥区税务局 崔敏 办结岗 负责及时将办件结果传达至申请人,并对申请进行办结处理。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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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窗口办理时,原件查验后退回,各项资料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签章。 免填单的资料直接由纳税人签章确认。
纳税人的土地及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申报税源变更明细信息,具体情形包括: (1)房屋、土地权属发生转移或变更的,如出售、分割、赠与、继承等。 (2)减免税信息发生变化的。 (3)土地纳税等级或税额标准发生变化的,房产原值或租金发生变化的。 (4)面积、用途、坐落地址等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 (5)其他导致税源信息变化的情形。
纳税人应逐一申报全部土地的税源明细信息;地理位置、土地证号、宗地号、土地等级、土地用途等不相同的土地,分别进行土地税源明细申报。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7-3036808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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