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清单名称 |
地方志等地情资料的调阅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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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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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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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3420991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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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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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2341302MB1565695U4342099193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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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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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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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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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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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15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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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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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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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区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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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埇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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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区档案馆)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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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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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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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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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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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市、县(区)地方志等地情资料的调阅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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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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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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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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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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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无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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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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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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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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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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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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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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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网址(http://sz.ahzwfw.gov.cn/?index=nav)、预约电话(0557-3021751)、预约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胜利路636号埇桥区政府院内埇桥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档案类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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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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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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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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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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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0557-3025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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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57-302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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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社会组织和公民、法人需要查阅地方志有关内容以及需要利用资料库、网站查询、摘抄地方志相关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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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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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六条:地方志工作应当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应当积极开拓社会用志途径,可以通过建设资料库、网站等方式,加强地方志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利用上述资料库、网站查阅、摘抄地方志。
2.《安徽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四条:社会组织和个人需要查询地方志有关内容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志机构应当通过网络和志书借阅等多种方式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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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清单名称 |
|
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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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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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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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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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2341302MB1565695U4342099193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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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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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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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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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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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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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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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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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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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区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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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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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区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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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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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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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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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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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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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市、县(区)地方志等地情资料的调阅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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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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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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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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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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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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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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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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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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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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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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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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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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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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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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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网址(http://sz.ahzwfw.gov.cn/?index=nav)、预约电话(0557-3021751)、预约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胜利路636号埇桥区政府院内埇桥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档案类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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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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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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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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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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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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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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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
咨询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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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社会组织和公民、法人需要查阅地方志有关内容以及需要利用资料库、网站查询、摘抄地方志相关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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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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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
展开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居民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 |
必要 |
0份
|
|
真实有效 |
|
查看
|
申报材料交市县地方志办公室资料科审核无误后,由资料科调出相关资料以供查阅。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受理 |
0.5个工作日
|
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区档案馆) |
张忻 |
方志办 |
负责审核申请人资料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区档案馆) |
张忻 |
方志办 |
一、社会组织和个人需要查询地方志有关内容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志机构应当通过网络和志书借阅等多种方式提供便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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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解答 |
|
除个人身份证外,还可持居民户口本、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武警警官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出入境证等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证件调阅查询地方志资料。持单位介绍信调阅查询地方志资料的人员,也需同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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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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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过网络和志书借阅等多种方式提供查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