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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等地情资料的调阅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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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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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需要调阅地方志资料的公民、法人和组织。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居民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 必要 0份 真实有效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申报材料交市县地方志办公室资料科审核无误后,由资料科调出相关资料以供查阅。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区档案馆) 张忻 方志办 负责审核申请人资料
办结 0.5个工作日 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区档案馆) 张忻 方志办 一、社会组织和个人需要查询地方志有关内容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志机构应当通过网络和志书借阅等多种方式提供便利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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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除个人身份证外,还可持居民户口本、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武警警官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出入境证等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证件调阅查询地方志资料。持单位介绍信调阅查询地方志资料的人员,也需同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
可以外借。
可通过网络和志书借阅等多种方式提供查询服务。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7-3025056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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