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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以及甘草和麻黄草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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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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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具备与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相应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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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到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者网上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网上同意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区林业局种苗站负责人初审;
3、分管领导审核; 4、转报上级部门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林业局 赵红 造林经营股 审查人员依据法定条件、程序和职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并查验原件,提出审查意见。
审查 0.5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林业局 赵红 造林经营股 审查人员依据法定条件、程序和职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并查验原件,提出审查意见。
办结 0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林业局 李柏林 造林经营股 审查人员依据法定条件、程序和职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并查验原件,提出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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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
具备与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相应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参照《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于1999年8月4日由国务院批准,并由国家林业局和农业部发布,1999年9月9日起施行。2001年8月4日,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发布第53号令,将念珠藻科的发菜保护级别由二级调整为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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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7-3691241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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