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清单名称 |
居住证申领、签注及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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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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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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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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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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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130000319185014000709005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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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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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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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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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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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15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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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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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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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埇桥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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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埇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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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安徽省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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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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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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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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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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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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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派出所受理,县级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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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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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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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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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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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1.《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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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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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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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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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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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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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特别程序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 |
是
|
预约渠道 |
预约网址(http://sz.ahzwfw.gov.cn/?index=nav)、预约电话(0557-2553091)、预约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义乌商贸城展3馆2楼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B1区公安类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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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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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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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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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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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监督方式 |
0557-2553102
|
咨询方式 |
0557-2553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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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1.表格填写内容与所附材料必须一致。
2.单位资质必须合法有效;
3.申请人的身份必须合法有效;
4.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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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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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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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清单名称 |
|
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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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
基本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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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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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130000319185014000709005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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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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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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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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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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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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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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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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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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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埇桥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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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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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安徽省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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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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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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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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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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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派出所受理,县级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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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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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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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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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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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1.《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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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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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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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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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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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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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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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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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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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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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网址(http://sz.ahzwfw.gov.cn/?index=nav)、预约电话(0557-2553091)、预约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义乌商贸城展3馆2楼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B1区公安类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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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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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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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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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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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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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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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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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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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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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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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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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1.表格填写内容与所附材料必须一致。
2.单位资质必须合法有效;
3.申请人的身份必须合法有效;
4.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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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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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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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
1、申请:搜索“安徽政务服务网宿州分厅”选择宿州市埇桥区,点击公安局,找到事项“居住证申领、签注及变更登记”,点击在线申办,跳转选择所在辖区派出所
2、受理:派出所确认申请人申请信息、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3、审查:派出所予以调查审核
4、办结:情况属实予以办结。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受理 |
0.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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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公安局 |
蔡衡 |
公安窗口 |
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受理;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内容。 |
无 |
审查 |
0.25个工作日
|
埇桥区公安局 |
蔡衡 |
公安窗口 |
窗口人员将申请人相关申请材料报送,根据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审查意见。 |
无 |
办结 |
0.2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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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公安局 |
蔡衡 |
公安窗口 |
在派出所基础信息系统中进行操作,整理资料,按规定顺序装订,归档 |
无 |
送达 |
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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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公安局 |
蔡恒 |
公安窗口 |
受理居住证业务 |
无 |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
23次
累计评价
-
23次
非常满意
-
0次
满意
-
0次
基本满意
-
0次
不满意
-
0次
非常不满意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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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一年,在有效期内及时到派出所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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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发生变动后,在全县范围内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追加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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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更换,到派出所申请或在网上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