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 | 朱露 |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窗口工作人员 | 接收申请人相关资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 | 无 |
决定 | 0.5个工作日 |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宿州市埇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赵里 |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股分管负责人 | 根据审查人提供的项目审查结果,进行全面核对,核查手续是否齐全、审批要件是否准确、批复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后,作出是否批准申请的决定。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 | 王玉珏 |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股工作人员 | 对办结的事项结果告知申请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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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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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收费。 | |
答:属于《安徽省定价目录》清单内的商品和服务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 | |
答:提供书面申请材料(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申请制定或调整价格的具体项目、依据和理由、单位近3年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成本变化、财务决算报表、人均收入水平及上述指标与本地区同行业和其他地区同行业的比较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