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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人从事网络发行业务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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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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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经批准设立的出版物发行单位。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安徽省出版物网络发行备案表 必要 原件2份 1.备案表所列内容全面真实, 2.盖申请单位公章。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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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1.仅办理备案,提供复印件; 2.同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的,原件收回,重新出证。 示例样表 查看
营业执照 必要 复印件1份 真实有效,复印件清晰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申请单位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者到省政务服务中心二号大厅现场提交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在“安徽政务服务网”网上或现场审核相关条件,符合要求后,予以受理,并提出审核意见报窗口首席代表;
3.窗口首席代表根据审核意见,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4.窗口工作人员根据首席代表的准予许可意见进行办结,制作证照或结果文件,证照或结果文件由申请单位到现场领取或由窗口工作人员邮寄送达。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5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杨瑾/沈子琦/潘敬竹/吴艳 受理岗 按照政策和流程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受理。
审查 0.25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杨瑾/沈子琦/潘敬竹/吴艳 审查岗 按照政策和流程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受理。
决定 0.25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杨瑾/沈子琦 决定岗 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办结 0.25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杨瑾/沈子琦/潘敬竹/吴艳 办结岗 负责及时将办件结果传达至申请人,并对申请进行办结处理。
送达 0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杨瑾/沈子琦/潘敬竹/吴艳 送达岗 现场窗口送达或邮寄送达申请人。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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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出版物批发单位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报省局备案;出版物零售单位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报县(区)局备案。
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单位、个人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需要按规定申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已经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自开展网络发行业务后15日内到原批准的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7-2970326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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