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清单名称 |
遗失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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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遗失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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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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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201420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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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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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1302581508434M4002014205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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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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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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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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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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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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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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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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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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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埇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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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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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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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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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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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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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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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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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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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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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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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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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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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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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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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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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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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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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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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特别程序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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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网址(http://sz.ahzwfw.gov.cn/?index=nav)、预约电话(0557-3910129)、预约地点(宿州市义乌商贸城展3馆2楼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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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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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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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
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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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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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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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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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0557-302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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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57-369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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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并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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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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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 《关于进一步做好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42号)五、证书持有人遗失证
书申请补发或因境外就业申请换发证书,所持证书的职业(工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由原证书颁发机构负
责审核办理,补发或换发的证书使用原证书编码并在备注栏内注明;职业(工种)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不
再补发或换发证书,改由原证书颁发机构出具书面证明,载明原证书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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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清单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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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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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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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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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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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1302581508434M4002014205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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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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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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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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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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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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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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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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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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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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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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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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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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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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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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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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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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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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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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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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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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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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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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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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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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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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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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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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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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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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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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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网址(http://sz.ahzwfw.gov.cn/?index=nav)、预约电话(0557-3910129)、预约地点(宿州市义乌商贸城展3馆2楼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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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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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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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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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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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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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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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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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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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
咨询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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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并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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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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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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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必要 |
原件1份
|
|
必填 |
示例样表
|
查看
|
申请人证件照 |
必要 |
原件1份
|
|
必填 |
示例样表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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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向相关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受理和审核工作,并根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或不予补办的决定。
3.经办机构作出决定并打印证书或换发职业资格证书证明,送达申请人。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受理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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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钱淑婷 |
职业培训岗 |
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及标准,确定审查方式 |
无 |
审查 |
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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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钱淑婷 |
职业培训岗 |
审查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审查意见。 |
无 |
办结 |
0个工作日
|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钱淑婷 |
职业培训岗 |
及时办结并反馈信息给申请人。 |
无 |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
7次
累计评价
-
7次
非常满意
-
0次
满意
-
0次
基本满意
-
0次
不满意
-
0次
非常不满意
问题 |
解答 |
|
申请人应向证书载明的发证机构申请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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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无法进行补发,由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给予申请人证书信息属实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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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 〔2018〕42号)要求,证书持有人遗失证书申请补发或因境外就业申请换发证书,职业(工种)不在《目录》内的,不再补发或换发证书,改由原证书颁发机构出具书面证明,载明原证书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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