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清单名称 |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证明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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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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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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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342041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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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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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13027790866285434204100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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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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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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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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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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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10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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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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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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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中国共产党宿州市埇桥区委员会统战部(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政府侨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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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埇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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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中国共产党宿州市埇桥区委员会统战部(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政府侨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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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受委托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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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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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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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宿州市埇桥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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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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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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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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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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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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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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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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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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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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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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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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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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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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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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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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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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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网址(http://sz.ahzwfw.gov.cn/?index=nav)、预约电话(0557-3022111)、预约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义乌商贸城展3馆2楼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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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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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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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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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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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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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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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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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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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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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0557-3039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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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57-302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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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是否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依据我省享受高考政策加分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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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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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安徽省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办〔2015〕22号):考生可携带身份证(少数民族考生另需提供户口本)、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报高考加分,逾期不予受理。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将对申报材料原件进行电子扫描并上传,逐级审核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少数民族考生的资格审查由县及以上民族工作部门负责并出具证明;仅适用于我省省属高校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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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清单名称 |
|
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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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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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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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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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13027790866285434204100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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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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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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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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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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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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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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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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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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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中国共产党宿州市埇桥区委员会统战部(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政府侨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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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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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中国共产党宿州市埇桥区委员会统战部(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政府侨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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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受委托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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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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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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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宿州市埇桥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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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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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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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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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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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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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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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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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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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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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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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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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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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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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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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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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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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预约网址(http://sz.ahzwfw.gov.cn/?index=nav)、预约电话(0557-3022111)、预约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义乌商贸城展3馆2楼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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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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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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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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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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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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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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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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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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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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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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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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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是否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依据我省享受高考政策加分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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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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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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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身份证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
申请人自备 |
示例样表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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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 |
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
申请人自备 |
示例样表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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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申请,点击在线办理,提交申请。 2、系统根据考生身份证号信息与公安人口库数据进行比对核验,判定考生民族成份,予以办理。 3、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系统核验结果,属少数民族的予以出具加分证明;属非少数民族的,电话联系申请人告知不予办理的原因。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向区民族宗教局提出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属少数民族的予以出具加分证明;属非少数民族的,电话联系申请人告知不予办理的原因。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受理 |
0.5个工作日
|
中国共产党宿州市埇桥区委员会统战部(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政府侨务办公室) |
李威 |
受理岗 |
按照政策和流程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受理。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中国共产党宿州市埇桥区委员会统战部(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政府侨务办公室) |
李威 |
办结岗 |
负责及时将办件结果传达至申请人,并对申请进行办结处理。 |
无 |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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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次
累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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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次
非常满意
-
0次
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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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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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0次
非常不满意
问题 |
解答 |
|
必须是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的高考考生才能享受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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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每年度我省高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确定具体分值。根据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为地方性加分项目,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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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是不能加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