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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车辆道路运输证遗失、损毁补(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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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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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的出租汽车车辆道路运输证损毁遗失需要补发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行驶证 非必要 原件1份 示例样表 查看
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遗失补办表 非必要 原件1份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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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身份证 非必要 原件1份 示例样表 查看
所在地报刊刊登遗失声明 非必要 原件1份 示例样表 查看
车辆照片 非必要 原件1份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2.审查: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办结:予以办结。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局 赵瑾/吕小艳/邓会会/王荣/朱影/牛海燕 受理岗 根据受理标准,审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审查 0.2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局 赵瑾/吕小艳/邓会会/王荣/朱影/牛海燕 审查岗 根据审查人提出的审查意见,在承诺期限内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
决定 0.2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局 赵瑾/吕小艳/邓会会/王荣/朱影/牛海燕 决定岗 根据审查人提出的审查意见,在承诺期限内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
办结 0.4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局 赵瑾/吕小艳/邓会会/王荣/朱影/牛海燕 办结岗 予以办结

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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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道路运输证》污损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向原发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换发申请,发证机关应当收回旧证,按原证件编号换发新证。 《道路运输证》灭失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在原发证机关所在地报刊刊登遗失声明后,发证机关予以补办新证、重新编号,并在业户档案及车辆技术管理档案中注销原证件号码,登记新的号码。
要求《道路运输证》在有效的经营期限内。
不能!道路运输经营者因违法行为被暂扣《道路运输证》的,车籍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为其补办新的《道路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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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7-3907887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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