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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转让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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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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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采矿权转让申请人为原采矿权人,采矿权变更申请人为采矿权受让人,转让和变更申请同时提交。采矿权受让人为营利法人,且在2年内未被吊销过采矿许可证。(国务院令第241号第十五条、第二十四条,国务院令第242号第三条(二)、第七条、第八条,自然资规〔2023〕4号“(四)2”) (二)符合如下条件的,准予批准: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 2.在采矿权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提出申请;(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第二款) 3.采矿权权属无争议,不处于抵押及被部门通知处于立案查处、查封、扣押、冻结等状态,涉及有偿处置的已按规定处置;(国务院令第241号第十条,国务院令第242号第六条(二)、(三),财建〔2010〕1018号,财综〔2023〕10号,自然资规〔2023〕4号“(五)3”) 4.采矿权投产满1年(以协议方式取得的采矿权,除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符合开采主体资质条件申请人之间的转让变更外,需持有采矿权满5年);(国务院令第242号第六条(一)、自然资规〔2023〕号4“(五)3”) 5.采矿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已签订转让合同;(国务院令第242号第八条(二)、自然资规〔2023〕4号) 6.受让人为外商的,已征得军事部门同意,并符合国家对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要求;国有企业申请转让采矿权的,已获得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国务院令第242号第六条,《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版)》,国土资厅发〔2004〕105号、自然资规〔2023〕4号“(五)2”) 7.除特定情形外,申请登记的矿区范围不得与已设矿业权垂直投影范围重叠;(自然资规〔2023〕4号“(五)1、(十一)”) 8.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调整的,根据新的规定执行。 (三)不予批准的情形 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批准。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矿山投产满1年的证明材料 非必要 原件1份 原件合法有效;扫描件清晰,与原件一致完整有效。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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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转让申请登记书 必要 原件1份 原件合法有效;扫描件清晰,与原件一致完整有效。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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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非必要 原件1份 原件合法有效;扫描件清晰,与原件一致完整有效。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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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非必要 原件1份 原件合法有效;扫描件清晰,与原件一致完整有效。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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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人及受让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非必要 原件1份 须提供电子彩色扫描件,或提供企业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获取的,无需申请人提供。 原件合法有效;扫描件清晰,与原件一致完整有效。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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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盘XML数据压缩包 必要 0份 将XML报盘数据压缩为zip或rar格式上传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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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同意转让的意见 非必要 原件1份 原件合法有效;扫描件清晰,与原件一致完整有效。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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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转让合同 必要 原件1份 原件合法有效;扫描件清晰,与原件一致完整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缴纳或有偿处置证明材料 必要 原件1份 原件合法有效;扫描件清晰,与原件一致完整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 非必要 原件1份 原件合法有效;扫描件清晰,与原件一致完整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通过互联网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选择“县(市/区)”,进入“区自然规划局”部门点击“在线办理”进入申报系统,提交材料,窗口人员负责接受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将申报资料与行政审批公示的材料目录进行核对。符合要求的接收,并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理由,要求申请人补正材料。
2,审查。审批股根据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组织区国土局矿管股具体审查,矿管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签署意见,需要会审的提交有关股室会审,会审股室签署意见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核,局分管领导根据有关规定签署审批意见。。
3,决定。审批股股长根据申请材料、审批意见,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4,办结。矿管股制作《采矿权证》,并送达申请人,把申请材料归档。对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送达。申请者自愿选择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或结果快递。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个工作日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埇桥分局 曹亚男、翟龙 受理岗 按照政策和流程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受理。
审查 0.35个工作日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埇桥分局 刘经林 审查岗 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决定 0.25个工作日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埇桥分局 王浩 决定岗 根据审查人提出的审查意见,在承诺期限内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
办结 0.2个工作日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埇桥分局 曹亚男、翟龙 办结岗 负责及时将办件结果传达至申请人,并对申请进行办结处理。

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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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需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管科申报资料,同意转让并公示没有异议方可办理审批手续。
有明确要求的需要,有的验原件即可。
股权及法人代表变更不再视为转让,不需办理转让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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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7-3313657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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