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在线服务 > 办事指南

规划外镇、村、企业志编纂工作咨询指导服务

在线预约 咨询 分享

基本要素

展开

受理条件

自愿编纂镇志、村志、企业志的镇、村、企业可进行申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编纂方案或编写大纲 必要 0份 见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
单位介绍信 必要 0份 见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申请对象携带相关材料向市地方志办公室提出申请;
2. 市地方志办公室指定方志科根据申请需求,派相关业务人员提供咨询指导。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区档案馆) 张忻 方志办 负责审核申请材料
办结 0.5个工作日 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区档案馆) 张忻 方志办 区地方志办公室根据申请需求,派相关业务人员提供咨询指导。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

  • 6

    累计评价

  • 6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

    满意

    占比  0.00%
  • 0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

    不满意

    占比  0.00%
  • 0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乡、村、企业自身情况不同,要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编纂方案或编纂大纲,没有固定模板。
提供与志书编纂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主要涉及编纂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不包括其他与志书编纂无关的问题。
地方志办公室提供的跟踪服务主要指根据承编单位编纂进度,跟踪解决编纂过程中出现的各类业务问题。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7-3021751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指南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