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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航水域水上水下作业或活动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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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4号)第七条? 在管辖水域内从事需经许可的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的单位、人员、船舶、海上设施或者内河浮动设施符合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要求; (二)已制定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方案; (三)有符合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环境要求的保障措施、应急预案和责任制度。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审核申请书 必要 原件1份 此项材料需在政务网或政务服务窗口提交电子件或纸质件1份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八条? 在管辖水域内从事需经许可的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建设单位、主办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地或者活动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经办人相关证明材料; (三)作业或者活动方案,包括基本概况、进度安排、施工作业图纸、活动方式,可能影响的水域范围,参与的船舶、海上设施或者内河浮动设施及其人员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其他有关部门许可的,还应当包括与作业或者活动有关的许可信息; (四)作业或者活动保障措施方案、应急预案和责任制度文本。""/> 查看
项目批准文件 非必要 原件1份 根据当地海事港口部门规定需求时提供 示例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八条 在管辖水域内从事需经许可的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建设单位、主办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地或者活动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经办人相关证明材料; (三)作业或者活动方案,包括基本概况、进度安排、施工作业图纸、活动方式,可能影响的水域范围,参与的船舶、海上设施或者内河浮动设施及其人员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其他有关部门许可的,还应当包括与作业或者活动有关的许可信息; (四)作业或者活动保障措施方案、应急预案和责任制度文本。""/> 查看
作业或者活动方案 必要 原件1份 此项材料需在政务网或政务服务窗口提交电子件或纸质件1份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八条 在管辖水域内从事需经许可的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建设单位、主办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地或者活动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经办人相关证明材料; (三)作业或者活动方案,包括基本概况、进度安排、施工作业图纸、活动方式,可能影响的水域范围,参与的船舶、海上设施或者内河浮动设施及其人员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其他有关部门许可的,还应当包括与作业或者活动有关的许可信息; (四)作业或者活动保障措施方案、应急预案和责任制度文本。""/> 查看
施工作业单位资质认证文书 非必要 原件1份 根据当地海事港口部门规定需求时提供 示例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八条 在管辖水域内从事需经许可的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建设单位、主办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地或者活动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经办人相关证明材料; (三)作业或者活动方案,包括基本概况、进度安排、施工作业图纸、活动方式,可能影响的水域范围,参与的船舶、海上设施或者内河浮动设施及其人员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其他有关部门许可的,还应当包括与作业或者活动有关的许可信息; (四)作业或者活动保障措施方案、应急预案和责任制度文本。""/> 查看
保障措施方案 必要 原件1份 此项材料需在政务网或政务服务窗口提交电子件或纸质件1份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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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 必要 原件1份 此项材料需在政务网或政务服务窗口提交电子件或纸质件1份 示例样表 查看
责任制度文本 必要 原件1份 此项材料需在政务网或政务服务窗口提交电子件或纸质件1份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2.受理: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工作人员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4.办结:予以办结。
5.送达:办理结果送达申请人。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1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局 赵瑾/吕小艳/邓会会/王荣/朱影/牛海燕 受理岗 1. 受理申请; 2.检查核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含电子申办材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的形式,填写是否规范; 3.将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分类汇总,送交审核人。
审查 1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局 赵瑾/吕小艳/邓会会/王荣/朱影/牛海燕 审查岗 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决定 2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局 赵瑾/吕小艳/邓会会/王荣/朱影/牛海燕 决定岗 根据审查人提出的审查意见,在承诺期限内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
办结 1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局 赵瑾/吕小艳/邓会会/王荣/朱影/牛海燕 办结岗 予以办结
送达 1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交通局 赵瑾/吕小艳/邓会会/王荣/朱影/牛海燕 送达岗 现场窗口送达或邮寄送达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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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五条 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下列水上水下活动,应当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   (一)勘探,港外采掘、爆破;      (二)构筑、设置、维修、拆除水上水下构筑物或者设施;     (三)架设桥梁、索道;      (四)铺设、检修、拆除水上水下电缆或者管道;   (五)设置系船浮筒、浮趸、缆桩等设施;      (六)航道建设施工、码头前沿水域疏浚;   (七)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   (八)打捞沉船、沉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 从事需经批准的水上水下活动的建设单位、主办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规定的相应条件,向活动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应的材料。在取得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相应的水上水下活动。
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从事按规定需要发布航行警告、航行通告的水上水下活动,应当在活动开始前办妥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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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557-3907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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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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