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在线服务 > 办事指南

城镇污水排水许可证延续

在线预约 咨询 分享

基本要素

展开

受理条件

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行政许可申请表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向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或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宿州分厅”提交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除即办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2.组织现场勘察,填写勘察意见;
3.根据申请材料、勘察意见,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个工作日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 刘琳/连萍/高文慧 受理岗 按照政策和流程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受理。
审查 0.5个工作日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 梁奎 审查岗 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办结 0.3个工作日 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 刘琳/连萍/高文慧 办结岗 负责及时将办件结果传达至申请人,并对申请进行办结处理。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

  • 12

    累计评价

  • 12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

    满意

    占比  0.00%
  • 0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

    不满意

    占比  0.00%
  • 0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排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排水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城镇污水排水许可证延续需要现场勘察。
1、浴池、宾馆、饭店、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粪便处理场、农贸市场及沿街门面房等排水户必须分类配置隔油池、格栅井、残渣过滤池等预处理设施。 2、车辆清洗、项目施工排水户必须按规定配置格栅井、沉淀池或化粪池等预处理设施。 3、工业企业、医疗单位必须根据排水量和水质情况配置污水处理设施。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7-3021387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指南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