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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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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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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社会保险参保单位或个人发生社会保险断缴需补缴情形的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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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业务申报表 必要 0份 必填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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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提供证明材料 必要 0份 必填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一)申请人向机关养老保险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安徽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二)机关养老保险中心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受理和审核工作,并根据审核结果做出准予或不准予等级的决定;
(三)机关养老保险中心出决定并办结后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办事结果。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3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杨娇娇 基金征缴稽核股 1.收取人员递交资料 2.审核材料的真实性 3.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转入、转出、新增等业务 4.有问题及时联系当事人
办结 0.7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杨娇娇 基金征缴稽核股 1.收取人员递交资料 2.审核材料的真实性 3.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转入、转出、新增等业务 4.有问题及时联系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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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社保经办机构对中断缴费的个人账户应进行封存,中断缴费期间按规定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含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的),但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可由单位和个人按其退休时的缴费工资基数和相应的缴费比例一次性缴费(含职业年金)至满15年后,按规定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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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7-3068200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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