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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项目核准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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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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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项目自核准机关出具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开工建设。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项目延期申请报告 必要 原件2份 真实有效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办理流程:
1、项目单位可以通过邮寄或者到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提交材料,也可以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栏目(http://www.tzxm.gov.cn/),填报项目延期信息并上传材料。
2、受理:接收申请人相关资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
3、审查:对予以受理的事项作出办理决定
4、决定:根据审查人提供的项目审查结果,进行全面核对,核查手续是否齐全、审批要件是否准确、批复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后,作出是否批准申请的决定。
5、办结:对办结的事项结果告知申请人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5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宿州市埇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武梦 受理岗 按照政策和流程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受理。
审查 0.25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宿州市埇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武梦 审查岗 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决定 0.25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宿州市埇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蒋萌 决定岗 根据审查人提出的审查意见,在承诺期限内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
办结 0.25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宿州市埇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武梦 办结岗 负责及时将办件结果传达至申请人,并对申请进行办结处理。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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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项目单位可以自行编制或其委托具有相关经验和能力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
核准文件2年有效期中“有效期”的界定标准为开工时间。
根据国家、省、市政府发布的核准目录确定。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7-3022535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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