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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退还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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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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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按照属地政策办理,各市自行完善。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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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申请 必要 0份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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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报告 必要 0份 示例样表 查看
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公示(现场公示照片) 必要 0份 示例样表 查看
工程交工验收报告 必要 0份 示例样表 查看
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承诺书 必要 0份 示例样表 查看
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 必要 0份 示例样表 查看
授权委托书 必要 原件1份 必填 示例样表 查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必要 原件1份 必填 查看
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工资发放表) 必要 0份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提供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退还申请(盖章),该施工项目各班组清包工协议书;该施工项目农民工花名册、农民工联系电话、银行代发工资流水(盖章);项目中标单位提供项目部无拖欠工资证明;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审计报告(政府类项目);提供营业执照及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2、递交完整材料后,由监察大队安排工作人员到竣工现场张贴公示牌。公示牌内容:施工企业该建筑工地,现已竣工验收,该单位现申请返还农民工保证金,请尚未拿到工资的工人在公示期内,拨打投诉电话:0557-3900383/0557-3900079
3、经核查及15天公示期满后,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未接到该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的,该承建公司授权人凭保证金缴款收据及缴讫证明,由大队经办人组卷,报大队及区人社局领导审批后,由局财务股办理农民工保证金退款。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3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王建 埇桥区劳动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办事大厅 接收申请人递交的退换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相关全部材料
办结 0.7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凌飞 埇桥区劳动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办事大厅 熟悉业务,严谨负责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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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符合《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通知》(皖人社发〔2009〕7号)“退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程序”中要求,具体如下:一、工资发放情况公示。工程完工后,施工企业须在工地驻地醒目位置公示本工程项目的完工日期、工资支付情况以及项目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举报投诉电话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二、施工企业申请。工程交工验收合格6个月后,施工企业向市劳动监察支队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同时,填写《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退还申请表》,提供工程交工验收报告及工资发放公示情况等资料。
缴款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的钱要经过公对公的账户进行处理,需提供公司的对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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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557-3900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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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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