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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探单位从事探勘活动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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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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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从事地质勘探活动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地质勘查资质证书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真实填报 示例样表 查看
地质勘探项目任务批准文件或者合同书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真实填报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申请:线上在安徽政务服务网sz.ahzwfw.gov.cn上申请;线下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申请。 2.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窗口在受理后将申请资料进行材料审查。 4.办结:予以办结。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2.5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应急管理局 曹士航 受理岗 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审查 1.5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应急管理局 曹士航 审查岗 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办结 1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应急管理局 曹士航 办结岗 予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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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及其尾矿库、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企业、石油天然气企业。
是指从事金属和非金属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下列单位:专门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生产单位;从事矿产资源开采、加工的联合生产企业及其矿山生产单位;其它非矿山企业中从事矿山生产的单位。
终止生产活动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撤销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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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7-3703105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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