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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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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占用全市性、跨所在辖县行政区域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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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申请书 必要 原件3份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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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对农业灌溉水量减少和灌排工程设施报废或者失去部分功能的补救措施 必要 0份 示例样表 查看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排灌工程设施审批申请与第三人有利害关系时须提供与第三人达成的协议文件 必要 0份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第一步: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水利窗口报送申请材料或网上预申请,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审批股组织区水利局农水股具体办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提出办理意见;审批股并根据申请材料、办理意见,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第三步:窗口将办理结果通过邮政快递送达申请人,也可由申请人自愿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对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周道兴/张翔 区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及标准,确定审查方式
审查 0.5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王运来 区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及标准,确定审查方式
决定 0.2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周道兴 区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及标准,确定审查方式
办结 0.1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周道兴/张翔 区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及标准,确定审查方式
送达 0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周道兴/张翔 区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及标准,确定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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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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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复印件,加盖公章,只验看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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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725579735,1870557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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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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