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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采砂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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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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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一)符合河道采砂规划确定的可采区和可采期的要求; (二)符合年度采砂控制总量的要求; (三)符合规定的作业方式; (四)符合采砂船只、机具的数量及其采砂能力的控制要求; (五)有符合要求的采砂设备和采砂技术人员; (六)1年内无违法采砂记录; (七)采砂船舶的船舶检验证书、船员证书齐全;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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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采砂申请书 必要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见表格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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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宿州分厅(埇桥区)或直接到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报送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电话或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2.审查:如是网上申报的通知申请人送原件到窗口预审(核验)原件。河道所具体办理,根据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提出办理意见;审查是否符合条件。
3.决定:水行政分管领导根据申请材料、办理意见,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4.办结:窗口将办理结果告诉申请人,对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送达:对准予许可的,窗口将办理结果通过邮政快递送达申请人,也可由申请人自愿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送达批复文件;对不予许可的,送达不予行政许可书面决定。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周道兴/张翔 受理岗 按照政策和流程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受理。
办结 0.5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周道兴/张翔 办结岗 负责及时将办件结果传达至申请人,并对申请进行办结处理。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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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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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如果身份证遗失,请到公安机关打印身份证明。
不是,申请采砂的区域必须是规划的可采区内;工程性采砂必须是在河道采砂规划的可采区或保留区内,才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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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7-3318739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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