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在线服务 > 办事指南

规划内名镇、名村、名企志编纂工作指导服务

咨询 分享

基本要素

展开

受理条件

愿意编纂乡(镇)、村(居)、企业志的乡镇、村(居)、企业均可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编纂方案或编写大纲 必要 0份 见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承编单位向市地方志办公室提出提供服务申请;
2.市办公室市县志处根据承编单位编纂进情况在业务方面给予指导、解答。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档案局  张忻 方志办 1.负责审核申请人材料
办结 0.5个工作日 宿州市埇桥区档案局  张忻 方志办 1.埇桥区地方志办公室根据承编单位编纂进情况在业务方面给予指导、解答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

  • 6

    累计评价

  • 6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

    满意

    占比  0.00%
  • 0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

    不满意

    占比  0.00%
  • 0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乡、村、企业自身情况不同,要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编纂方案或编纂大纲,没有固定模板。
地方志办公室根据名镇、名村、名企志工程实施方案及各承编单位实际情况,就资料收集、目录设置、文字编纂等给予必要的指导服务。
具备条件的乡镇、村居、企业向区级地方志机构提出申请,层层审批,经市、省、国家地方志机构审核通过后,纳入全国名镇、名村、名企志编纂工作规划。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7-3021751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指南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