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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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 | 非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内容清晰 | 示例样表 | 查看 |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证明 | 非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含退役士兵 | 示例样表 | 查看 | |
退役军人荣誉证书 | 非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内容清晰 | 示例样表 | 查看 | |
归侨证 | 非必要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内容清晰 | 示例样表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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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2个工作日 | 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 马峰 | 受理岗 | 按照政策和流程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受理。 | 无 |
审查 | 0.5个工作日 | 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 马峰 | 审查岗 | 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 无 |
办结 | 0.3个工作日 | 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 马峰 | 办结岗 | 负责及时将办件结果传达至申请人,并对申请进行办结处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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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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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公示,时间持续六个月以上。 | |
①全国性加分项目4项。即烈士子女(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1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 ②地方性加分项目2项。即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5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我省享受高考政策加分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名单详见《安徽省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5分)。 ③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在高中阶段办理休学手续后复学的应届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取得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各加分项目具体要求详见《安徽省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仍具有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 | |
申请人可根据审批单位承诺的办结时间来确认结果,也可以通过电话联系确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