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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2023年乡村振兴项目招商公告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兴农供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2-02 09:29 责任编辑: 区政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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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埇桥区人民政府《埇桥区2021—2023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由宿州市埇桥区兴农供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农公司)作为招商主体,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就宿州市埇桥区2023年乡村振兴项目采取公开招商的方式确定投资人。现将招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商范围

(一)项目建设地点:宿州市埇桥区境内;

(二)项目建设内容:

对项目区域内的部分村庄进行拆除、土地整理、人居环境整治、道路提升、生态修复和设施农业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等,总投资约11亿元。具体以批复为准。

项目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前期调查摸底、立项勘探、实施规划及可研编制。

2.拆旧、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在线备案、耕地质量等别评定。

3.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

(三)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中选投资人全额投资。

二、合作方式

(一)合作方式:投资人取得投资资格后,与兴农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开发合同》,在区政府的指导下,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项目的建设。

(二)实施要求:社会投资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负责项目开工必需的批文和竣工验收合格证的获取,同时,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投资及回报:建设成本和建设成本的30%(原则上不超过30%,具体以合同约定为主)。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及以上的埇桥区境内国有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投资人无不良信誉记录和违法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与投资相适应的融资和运作能力。

(五)不允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资申请人响应本次招商。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

四、评审方式

招商人组织评审小组对投资申请人的投资申请文件当场开封,先进行资格审查,若只有一家投资申请人报名且满足招商公告各项条件,且谈判达成一致,则该投资申请人即为中选人;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申请人报名且同时满足招商公告各项条件,由评审小组实行100分制计分办法,以“得分最高”的投资人确定为中选人。由招商人向中选人签发项目中选通知书。

五、报名资料获取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2024年2月5日,

8:00—11:3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安徽省宿州市人民中路与开元路交叉口。

(三)资料领取: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竞商人方可领取招商文件。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szyq.gov.cn/

六、投资申请文件递交

(一)投资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5日17时30分。

(二)投资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安徽省宿州市人民中路与开元路交叉口。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四)招商人不接受电话、口头及邮寄报名,逾期报名或递交资料无效。

七、招商合同签订

中选的投资企业,公示结束后,在3个工作日内与兴农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开发合同》。投资人中选后不与兴农公司签订合同或因中选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兴农公司签订合同的,视为中选人放弃资格,并由招商人另行招商。

八、项目招商说明

招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答疑会。

九、联系方式

招商人:宿州市埇桥区兴农供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人民中路与开元路交叉口。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8055729588

 

 

宿州市埇桥区兴农供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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