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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2009年度审核通知

文章来源: 系统浏览量:发表时间:2008-11-27 10:32 责任编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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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2009年年度审核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经研究,我区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2009年年度审核工作即将开展,请各单位接通知后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是国家对死亡职工生前供养亲属生活发生经常性困难,不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吃、穿、住有困难而给予的定期补助。享受定期补助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遗属生活的变化而变化。各单位要重视做好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工作,既要解决好遗属的实际困难,又要做好遗属的思想工作,把党和国家对给职工的关心真正落到实处。

2 、严肃政策,严格纪律。

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时间的推移,遗属情况的变化,各单位从事人事工作的同志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执行,享受补助的遗属死亡的 ,要及时报停;对超出政策范围的,要及时清理;不得漏报、瞒报。一经查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 、此项工作于2008年12月中旬结束。各单位接通知后,抓紧落实。

4 、各单位上报时需报《机关事业单位遗属补助年审方案表》和《机关事业单位遗属补助年审花名册》纸质报表一式三份和Excel格式的电子表格1份(U盘或发送电子邮件至gdm6844@126.com,联系电话:0557——3057157)

 

 

 

 

 

 

埇桥区人事局

2008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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