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7月1日起,埇桥区全面启动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让“救命钱”更好地用于常见病、慢性病。
为参保人员“减负”
自1998年国家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埇桥区一直践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即“统筹基金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个人账户保障门诊小病和药品的费用支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个人需求的变化,个人账户的局限性也逐步凸显,主要问题是保障功能不足,共济性不够,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的效果还不够明显,简而言之就是“有病的不够自己用,没病的不能别人用”。
为加快医疗保障改革,我省在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意见、反复论证测算的基础上,从7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实施职工门诊共济保障,通过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保障模式进一步优化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涉及千万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改革后,职工门诊待遇保障将原来的个人积累式保障转变为基金共济式保障。
新政实施后,职工医保制度保障模式进一步优化。此次改革通过调整统账结构,将个人账户由积累式转为互助共济式,同步实施职工门诊统筹,用于对人民群众门诊医疗费用的保障,保障范围由原来地保住院和门诊大病拓展到普通门诊,形成了全链条的医疗费用保障体系,保障功能进一步增强。
可基本满足参保职工门诊需求
此次实施改革主要是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将参保人员门诊发生的医保目录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范围。改革后,我省职工门诊统筹医保目录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可达到50%以上,参保职工的年度报销限额在2000元。据测算,目前我省确定的报销限额,可基本满足参保职工的门诊医疗需求。
截至2022年底,埇桥区已有6900人次享受“门诊共济”。 经统计,自7月1日新政实施以来,埇桥区职工医保已按新政策享受门诊统筹待遇6900人次,统筹基金支出133.58万元,职工门诊统筹的共济效应已初步呈现。(周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