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埇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祖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瑞培、杨维海、张己朋出席会议,副区长孙宏义,区监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决定有关人事事项;审议通过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各项名单(草案);审议通过埇桥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及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通过关于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听取并审议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关于接受代表十人以上联合提名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