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埇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8日埇桥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埇桥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李建军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法院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巩固提升审判执行质效,锻造过硬司法干部队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努力为冲刺“三争”目标,加快“四区两基地”建设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