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和村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文章来源: 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04-15 14:52 责任编辑: 民生办
字体大小:【    】 打印

 在基本达到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的基础上,实施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补齐短板,重点修缮基础设施、更新补充医疗设备及医务人员培训等,业务用房建设以建筑规模适度实用、功能分区合理,设备配置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相适应为原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