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埇桥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浏览量:发表时间:2020-05-21 09:29 责任编辑: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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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办〔20201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埇桥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521    


桥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

 

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举措。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915号)以及国家、省、市医改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建设内容

(一)建设框架

由牵头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成3个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医院为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埇桥区中医院、宿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分别帮扶指导1656家成员单位。按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两包三单六贯通”的建设路径,从资金打包、清单管理、服务群众三个方面,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促进医疗资源共享、服务能力共同提升。

(二)职责分工

1.牵头医院。负责医共体内人、财、物统一管理,充分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改革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分级诊疗服务模式;建立重大事项报备制度,按有关组织程序规范人事任免;强化内部管理,加强重点临床专科建设,指导帮扶成员单位,提升医共体整体服务和管理能力;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埇桥区中医院、宿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在科室共建上错位发展,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重点扶持乡镇卫生院的特色专科建设,埇桥区中医院重点扶持乡镇卫生院的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及村卫生室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向辖区内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险结算服务,规范服务行为;承担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支农、对口支援、疾病防治等指令性任务。

2.乡镇卫生院。承担辖区内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和任务;做好双向转诊和下转病人康复服务;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合理调配乡村服务资源;加强乡村一体化管理。

3.村卫生室。承担门诊、导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健康管理,以及疾病防控、健康教育等相关公共卫生工作。

4.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区妇计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作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参与医共体建设,指导全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协助牵头医院制定公共卫生考核方案,并参与公共卫生考核。

(三)成员单位命名规则

乡镇卫生院增挂“牵头医院名称+乡镇名+分院”;村卫生室增挂“牵头医院名称+医疗共同体成员单位”。

(四)法人治理结构

医共体成员单位保留原有机构设置和机构名称,其职工身份不变。乡镇卫生院保留法人资格,院长由医共体牵头医院党委或党总支推荐或任命。

(五)内设管理部门

按照精简高效、分工明确、高度协作的原则,在牵头医院现有行政管理部门设置基础上,整合组建医共体若干管理部门。

(六)密切利益共享机制

打包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建立紧密型利益纽带。

1.医保基金打包。医疗保障局将基本医保基金按医共体人头总额预付,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当年筹资总额扣除调剂基金(总额的5%)、增量基金风险金(与上一年相比筹资增量10%)、大病保险基金和市级5家医疗机构基金进行预算,将不少于95%的部分作为医共体按人头总额预算基金,交由医共体包干使用。具体预算方式按照《宿州市县域医共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管理办法(试行)》(宿医保秘〔201948号)的规定实施。 

2.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打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按医共体常住人口总额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医共体,交由医共体牵头医院统筹用于医防融合工作,强化疾病防控,实行购买服务,考核结算,量质并重,医防融合,做实健康管理,促使医保基金支出减少。

(七)密切管理运行机制

建立政府办医责任、内部运营管理、外部治理综合监管三个清单,实行清单制管理,厘清责任边界,明晰运行关系。

1.建立政府办医责任清单。按照政府办医的领导责任和保障责任,建立办医清单,明确政府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规划、发展、建设、补助、债务化解等内容。   

2.建立医共体内部运行管理清单。充分发挥牵头医院“龙头”作用,健全医共体内部管理体系。乡镇卫生院实行“事业一类保障、二类绩效管理” ,在投入渠道、资产属性和职工身份三个不变前提下,实现医共体内部运行管理“三统一”即:人、财、物三要素统一调配,医疗医保医药等业务统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运维。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建立严格转诊病种目录,促进能力提升与分级诊疗。医共体内部按照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强化分工协作,实行分级收治,统一运营管理,建立防病就医新秩序。

3.建立外部治理综合监管清单。按照政府对医疗机构的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行风建设,建立综合监管清单,厘清监管内容、监管要素、监管流程等,完善外部治理体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八)密切服务贯通机制

围绕城乡居民看病就医问题,在专家资源下沉基层、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药品供应保障、医保补偿、双向转诊、优化公共卫生服务等六个方面实现上下贯通,有效解决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1.专家资源上下贯通。促进区乡医务人员双向流动顺畅,区管乡用,实现城乡居民在乡镇卫生院可以享受到区级医疗专家服务。

2.医疗技术上下贯通。统一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推进服务同质化,保障城乡居民在基础医疗机构能看得好病,解决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Ⅰ、Ⅱ类手术等问题。

3.药品保障上下贯通。牵头医院全面建立医共体中心药房,医共体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统一药品采购供应、药款支付和药事服务,保障乡镇卫生院药品有效供应和合理使用。

4.补偿政策上下贯通。完善医保补偿政策,按照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要求,合理确定在不同医疗机构就诊起付线标准和补偿比例,支持分级诊疗,保障城乡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享受到更高水平的医保补偿标准。

5.双向转诊上下贯通。畅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将需要转诊的疾病患者,及时上转区级医院(含区妇计中心),安排专人跟踪负责。疾病康复期,顺畅下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康复治疗。

6.公卫服务上下贯通。融合疾控和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资源,实现医防融合,让城乡居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享受到优质的妇幼保健、慢病管理、计划免疫等公共卫生服务。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204月)。成立埇桥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召开启动大会,安排部署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各项工作。

(二)启动试点(20205月中旬)。完成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组建工作,由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牵头成立紧密型医共体,选取苗庵乡、蒿沟乡、大店镇、栏杆镇、朱仙庄镇、顺河乡等卫生院进行试点,实现行政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绩效考核管理、医疗业务管理、药械业务管理、医保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八个统一”,以及专家资源、医疗技术、药品保障、补偿政策、双向转诊、公卫服务“六个上下贯通”。

(三)试点总结(20207月)。对试点工作开展成效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不足,完善相关制度,进行全面的总结。

(四)全面推进(20208月)。根据试点工作推进效果,由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宿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埇桥区中医院分别牵头成立紧密型医共体,在全区全面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

(五)总结评估(20211月)。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纳入全区全面深化改革、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医共体牵头医院要完善医共体内部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将辖区服务人口健康指标、分级诊疗指标等作为重点,对不同成员单位绩效实行分级分类考核评价。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公开。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财政补助、绩效工资总额核定的重要依据,与预算包干资金是否扣减以及结余资金分配额度挂钩,与区乡(社区)医疗机构绩效分配挂钩,与村卫生室各项补助和村医执业管理挂钩。

三、保障措施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区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组织、纪检监察、宣传、编办、发改、公安、财政、审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协调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确保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工作扎实推进。

(二)明确部门分工。区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按照“两包”和“三单”要求,大力支持、精准指导我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确保完成2020年建设目标。

1.区委组织部:负责医共体牵头医院领导班子建设,制定医共体相关人才引进政策,指导区卫生健康委抓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人才队伍建设。

2.区委宣传部:负责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积极营造有利于深化改革、有利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社会氛围。

3.区纪委监委:负责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对不作为、慢作为的,严肃执纪问责。

4.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5.区委编办:配合卫健部门进一步贯彻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按省市部署适时推进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制度。

6.区财政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资金管理运行,保障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投入。

7.区医疗保障局:负责将医保基金按人头总额预付;合理确定医保补偿标准,体现分级诊疗的改革要求。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指导和监督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疗服务价格落实;指导和监督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药械集中招标采购;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管,保障医保基金使用安全。

8.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及成员单位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

9.区审计局:负责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中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10.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供信息化支持。

11.公安局埇桥分局:负责依法打击扰乱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信息网络安全监管。

12.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统筹指导实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三)强化舆论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面向广大医务人员和社会各界宣传建立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调动和发挥各方面参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强化监督考核。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和绩效考核内容,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强化统筹调度、跟踪督责;建立跟踪问效、定期通报和目标考核制度,对主动作为、措施精准、落实有力的单位予以表彰,对态度不积极、工作不主动、进度缓慢、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责任人员予以问责,确保我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取得实效。

 

附件:桥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埇桥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长: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王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李云英  区政府副区长

 员:   区委保密专职副主任

      陈秀娥  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挂)

      陈向阳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胡文娟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叶于元  区委编办主任

   发展改革区粮食和物资储备

        主任局长

武晓东  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局长

王敬东  区财政局其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赵晓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区审计局局长

邰琳琳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设在区卫生健康委,喻玮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工作人员从有关单位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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