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区(自然村)封闭式管理的通知

文章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浏览量:发表时间:2020-02-19 23:10 责任编辑: 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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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小区(自然村)封闭式管理,加强疫情防控,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服务企业有序复工,实现防疫和发展“两不误、双胜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依法防控。在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全面把握上级文件精神的前提下,坚持依法防控,有力有序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二、坚持实事求是。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分类施策、精准施策,坚决避免“一刀切”,不得随意“层层加码”,不得采取过激防控措施。要强化政策研判和措施落实,做到体温检测认真负责、出入登记严谨细致、杀菌消毒科学有效。

三、坚持服务企业。对返宿复工人员,属地社区和物业要做好体温检测、信息登记和居家观察等服务工作,不得随意升级管控措施、阻挠入住。

四、坚持方便居民。小区(自然村)周边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理发店等由所属街道、乡镇分时分段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毒,进入人员一律检测体温、佩戴口罩。

五、坚持包保制度。继续落实好领导干部包保和网格员制度,严格包保责任,确保领导干部包保和网格员制度全覆盖、真落实。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了解实情、研判信息、指导工作。

六、坚持宣传教育。封闭管理的小区(自然村)要充分利用移动网络、小喇叭、明白纸等形式,开展防控知识宣传,确保疫情防控宣传全覆盖。各类媒体要加大疫情防控公益广告刊播力度,增强居民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宿州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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