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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762/202107-00014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内容分类: 公告,卫生、体育、医疗,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1-07-01  发布时间: 2021-07-01 10:10
号: 埇卫妇幼〔2021〕7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埇桥区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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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埇桥区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表时间:2021-07-01 10:10 责任编辑: 卫生健康委员会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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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埇桥区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服务,满足老年人健康需求,不断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经研究制定《桥区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71

埇桥区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全面落实做好国家2019年新划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根据省卫健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皖卫基层秘〔2019244号)及市卫健委、发改委等7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宿卫老龄〔202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为全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65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率75%以上,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二)为全区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开展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健康评估率80%以上,不断改善失能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三)全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对服务满意率达90%以上。

二、项目对象和范围

(一)项目实施对象。辖区常住65岁及以上老年人。

(二)项目实施范围。全区各乡镇、街道。

三、项目内容

(一)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历次老年人健康体检结果,每年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进行两次医养结合服务,内容包含血压测量、末梢血血糖检测、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保健咨询、营养改善指导6个方面。对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上门进行服务。

(二)为65岁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对辖区内长期居住、年满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从老年人能力(具体包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精神状态与社会参与能力、感知觉与沟通能力)和老年综合征罹患等维度,上门进行健康评估,并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及照护者年内提供至少1次的健康服务工作,健康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与健康有关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指导、心理支持等。同时,各卫生机构将开展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的失能老年人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做好数据信息的及时更新、上报等工作。

四、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区卫健委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年度任务目标,开展项目宣传培训,组织项目具体实施与绩效评价。区财政局按规定落实和拨付专项补助资金。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承担服务任务的主体,负责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评估指导服务,明确具体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要求完成项目任务,组织本机构内部的项目培训、质量控制和绩效评价;承担辖区内有关资料的收集、核实、统计、上报等相关管理工作,接受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的培训、指导、督导、绩效评价。

(二)项目实施条件

对老年人进行医养结合服务及对失能老年人进行综合健康评估与健康指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应是专业医护人员。

(三)项目经费保障

项目实施所需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中予以保障,其中对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开展评估及上门健康服务经费,由中央补助资金另行予以保障。资金使用对象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含65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经费、失能老年人上门综合评估与健康指导服务经费。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

(四)信息化应用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信息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平台,进行信息化管理。

(五)其他要求

1.要按照自愿的原则组织实施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尊重老年人的自主意愿,并注重与老年人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的衔接,避免服务项目的重复。

2.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关于切实做好老年人就医便利服务工作的通知》(卫老龄〔20211)文件要求,开设方便老年人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设置老年人就诊服务处,配置明显标识,配备专兼职人员进行引导服务,配备轮椅等必需的转运工具,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便利服务。

3.要积极组织开展针对各级医养结合与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人员及照护者的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医养结合与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人员及照护者的服务水平。

五、项目考核重点指标

(一)65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率。

指标属性:数量指标。

指标定义:年内辖区内接受医养结合服务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人数占辖区内老年人总数的比例。

测算公式:65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率=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接受两次医养结合服务的人数/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总数×100%

(二)65岁以上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率。

指标属性:数量指标。

指标定义:年内辖区内接受健康服务的失能老年人人数占辖区内接受健康评估的65岁以上失能老年人总数的比例。

测算公式: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率=年内辖区内接受健康服务的失能老年人人数/辖区内接受健康评估的失能老年人人数×100%

六、项目考核与评估

(一)考核对象。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考核内容。详见附件1考核细则

(三)考核办法。考核一般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问卷调查、电话调查、入户访谈等形式进行。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本乡镇街道工作实际制定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计划,成立督查考核小组,制定考核细则,加强项目工作的督导、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经费拨付依据。各单位要在20211030日之前完成项目工作,并于115日前,将附件2(盖章扫描)上报至区卫健委邮箱yqqfyjkg@163.com,同时上报一年接受2次以上医养结合服务人员名单及对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名单电子版。

(二)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省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管理要求,根据各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服务数量和质量拨付资金。

(三)强化督导评价。定期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督导,对督导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区卫健委每年对项目实施单位开展一次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与补助经费挂钩。

 

附件:1.桥区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考核细则(试行)

2.2021桥区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管理服务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埇桥区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考核细则(试行)

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指标

评分标准

评分依据

(数据来源)

备注

项目组织管理

10

1. 管理制度的制定与落实

领导重视,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及考核办法、开展培训等,并实施(10分),未制定不得分,制定未落实扣5分。

查阅资料

 

运行指标

60

1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情况

1)辖区常住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50-75%以上线性得分(10分)

2)辖区常住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一年2次医养结合服务率50-75%以上线性得分(10分)

3)对65岁及以上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上门服务率 60-80%线性得分(10分)                                                              

根据上报实际工作量,参考区疾控中心及众阳系统数据

 

2.为失能老年人提供综合评估与健康指导情况

1)辖区常住65岁及以上老年人失能情况评估率50-80%以上线性得分(15分)

2)辖区常住对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及照护者提供健康指导率50-80%线性得分(15分)

宣传、群众满意度及真实性

15

3.宣传、满意度、真实性情况(15分)

1)广泛开展老年健康相关知识宣传(《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老年健康核心信息》《老年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阿尔茨海默病预防与干预核心信息》等)(5分);为开展宣传或宣传氛围不浓扣2止,扣完为止。

2)受益对象真实性(5分),发现一例不真实扣5分,扣完为止。

365岁及以上老年人满意度率60-90%线性得分(5分)

提供宣传信息,以邮箱收到为准

从受益对象中随机电话调查

信息系统应用

10

4.信息系统录入情况(10分)

服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录入信息系统,得10分;未按规定要求录入,扣5分;扣完为止。

查看信息系统

 

资料报送

5

5.报表、材料等上报情况(10分)

材料、报表报送及时,数据准确,得5分;未按规定时限上报的,扣2分;按时报送,但数据不准确的,扣1分。

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附件2

2021年埇桥区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管理服务情况统计表

单位

辖区常住65岁及以上老年人数

一年1次医养结合服务人数

一年2次医养结合服务人数

65岁及以上老年人综合健康评估人数

其中:评估65岁及以上失能人数(评估得分≥4分至≥19分)

其中:65岁及以上重度失能人数(仅是评估得分≥19分)

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及照护者提供健康指导服务人数

对高龄(80岁及以上)、失能、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上门服务人数

服务对象满意度%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1.一年1次或2次医养结合服务是指:包括血压测量、末梢血血糖监测、康复指导、护理技能、保健咨询、营养改善指导6个方面;
2.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率:3/1栏;
3.65
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健康指导服务率:7/5栏。


关于印发老年健康管理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doc

关于印发老年健康管理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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