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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711/202301-00018  信息分类: 部门解读
 内容分类: 其他,科技、教育,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5-30  发布时间: 2022-05-30 10:38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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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部门解读】埇桥区教体局解读《埇桥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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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埇桥区教体局解读《埇桥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2-05-30 10:38 责任编辑: 办公室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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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埇桥区教体局解读《埇桥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实施方案》

2022年5月13日,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埇桥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学前教育规模快速扩大,普及普惠水平稳步提升,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提出了总体目标和具体政策,并明确要求“以县为单位对普及学前教育情况进行评估,省级为主推动实施,国家审核认定”。

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规范发展的现实需要。为贯彻落实《若干意见》,教育部制定了《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下发《关于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事项的通知》(皖教督函〔2020〕6号)、《安徽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皖教秘督〔2020〕16号)、《关于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教督〔2021〕6号)等相关文件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的督导评估的对象、内容、评估程序、结果运用和工作要求等,并制定了我省评估指标体系。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各项民生事业之首,办好学前教育是重大民生工程,关系儿童健康成长,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未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教基〔2021〕8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我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确保按照宿州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既定规划,于2025年顺利通过省级督导评估。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埇桥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实施方案》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征求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卫健委、区交通局、部分乡镇街道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修改意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修改。形成《埇桥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实施方案》送审稿,4月15日完成了合法性审查,4月18日完成了公平竞争审查,4月25日通过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5月13日区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工作目标

按照《安徽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标对表,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到2025年,我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7%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85%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5%以上。保障教师待遇,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确保教师工资足额发放、同工同酬;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按标准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确保区域内85%以上的班额符合规定。优化师资队伍,提升保教质量,确保区域内学前教育专任教师持证率达到100%,落实科学保教要求,彻底消除幼儿园保教“小学化”现象。全面提升社会各界对我区学前教育的认可度,确保2025年达85%以上。

五、主要内容

《方案》涵盖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举措、保障措施等内容。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提高我区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2.总体目标: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到2025年确保在师资队伍、保教质量、社会认可等方面达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申报标准,通过省、国家评估认定,成功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到2025年,我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7%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85%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5%。

3.主要举措:科学规划、合理调整区域幼儿园布局。大力发展公办园,办好乡镇中心园,把撤并的学校转办公办园,城区幼儿园结合居民住宅小区通步规划。落实公办园生均经费不低于500元每生每年,普惠性民办园生均经费不低于300元每生每年,建档立卡学生、孤儿和残疾儿童、低保特困家庭儿童按每人每年800元标准进行资助。强化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全面取缔无证无照办园,建立全覆盖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规范幼儿园收费,民办幼儿园实行年审制。坚持科学保教 坚持以游戏化为基本活动因材施教,全面做好幼儿园和小学科学衔接。配足配齐幼儿教师,确保达到两教一保,加强师资培训及园长队伍建设。

4. 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学前教育发展重大事项,明确各部门职责,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任务列入年度考核任务。狠抓责任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责任领导具体抓,按时上报项目推进情况,确保任务如期完成。营造良好氛围,扩大群众对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的知晓率、参与度和支持率。

六、创新举措

(一)突出加强党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埇桥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实施方案》突出加强党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明确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二)立足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的客观实际。一方面坚持有据可依,在全面落实《评估办法》和现有政策文件基础上,根据我区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回应群众关切,另一方面坚持“兜底线”“补短板”,健全政策措施、完善体制机制,促进我区学前教育走上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

七、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区政府成立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的主要职责,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任务列入有关部门、乡镇、街道的年度考核任务。确保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任务如期完成。

(二)确保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等三个方面17项指标37项评估要点,项项过、园园过。

(三)定期组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等,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八、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机关: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解读人:宿州市埇桥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武小舟

咨询电话:0557-3917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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