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711/202301-00068 | 信息分类: | 部门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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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科技、教育,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4-22 | 发布时间: | 2021-04-22 16:47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部门解读】埇桥区教体局解读《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偏远薄弱乡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葛雯     复审:吴姗姗    终审: 李欣 |
一、决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188号)文件精神及《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埇桥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埇发〔2020〕8号)文件精神,区教体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偏远薄弱乡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
二、主要依据
(一)偏远薄弱乡镇学校范围:依据《埇桥区差旅费管理办法》(区财行〔2019〕81号),指区域位置比较偏远、师资比较短缺、办学水平相对薄弱的乡镇学校。
(二)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方面:依据《加快推进安徽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继续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45号)、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埇桥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埇发〔2020〕8号)等。
三、制定意义
为了进一步提升偏远薄弱乡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稳定教师队伍,保障偏远薄弱乡镇学校教师“招得来、留得住、教得好”。
四、工作目标
不断加强城乡之间的教师交流,发挥城区优质教育资源辐射作用,逐步缩小城乡之间教育教学水平差距。
五、具体措施
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努力提高办学水平,扩大农村偏远乡镇教师补充渠道,减少教师缺口,在评优评先等政策方面给予倾斜,
1、2021年招聘定向培养乡村教师181人,本科层次4年、专科层5年后,全部分配到薄弱乡镇任教。
2、教师交流有二个层面:一是乡镇中心学校所属教师,中心校根据所辖学校实际情况,统筹调配教师;二是区级层面支持农村教育,2021年,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城区学校170名教师到薄弱乡镇进行支教。
3、乡镇学校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审慎推进小规模学校(教学点)的撤并。
4、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偏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努力惠及更多乡村教师。帮助乡村青年教师解决困难,关心乡村青年教师工作生活,巩固乡村青年教师队伍。在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向薄弱乡镇学校青年教师倾斜,优化乡村青年教师发展环境,加快乡村青年教师成长步伐。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相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部分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工作推进。
(二)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运用各类宣传媒介,采取多种方式,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加强社会各界和广大教职工对《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偏远薄弱乡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认同,争取广泛支持,营造改革推进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严明纪律,确保有序推进。加强管理,严肃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保障教师队伍稳定。对学校违背政策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对组织不力或推诿扯皮阻碍工作开展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七、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机关: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解读人: 埇桥区区委教育工委委员 丁四海
咨询电话:0557-3918831